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1.如果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不会得救,神能自由且随意地拯救或诅咒祂想要的任何人,那么迷失或灭亡的人就可以公正地指责神无情、严厉,甚至残忍;事实上,他可以否认神是神。他还可以声称,神在祂的圣言中说的话毫无意义,并吩咐了一些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的事。或者,如果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不会得救,那么他也可以指责神违反祂的约,就是祂在西乃山上所立,并用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约。从主在约翰福音(14:21-24)中的话明显看出,神只能拯救那些照祂的诫命生活,拥有对祂的信仰之人;凡有宗教信仰和健全理性的人,当考虑到神不断与人同在,赋予他生命,以及理解和爱的能力,并且祂必爱那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并通过爱与他结合时,都可以确认这一点。这不是神刻在每个人和每个生物上的吗?父母岂能弃绝儿女呢?鸟岂能弃绝幼雏呢?兽岂能弃绝幼崽呢?甚至连老虎、豹子和蛇也不会这样做。因为神以不同的方式行事,既违背了祂所在和行事所遵照的秩序,也违背了祂创造人类的秩序。由于对神来说,诅咒任何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是不可能的,所以另一方面,对祂来说,拯救任何生活邪恶、因而相信虚假的人也是不可能的;这也违背秩序,因而违背神的全能,全能只能在公义的路上行进;公义的律法就是不能改变的真理。因为主说:
天地过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凡了解神的本质和人的自由意志的人都能看到这一点。例如,亚当既有自由吃生命树的果子,也有自由吃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如果他只吃了一棵或几棵生命树,神怎么可能把他赶出园子呢?我认为不会。另一方面,他吃了善恶知识树后,神怎么可能还把他留在园子里呢?我认为不会。同样,一旦一位天使被接进天堂,神就不能把这位天使扔进地狱;一旦魔鬼受到审判,神就不能把他引入天堂。因为祂不能出于祂的神性全能做这两件中的任何一件事(可参看前面关于神性全能那一章,TCR 49-70节)。
II.这三种爱当具有正确的从属关系时,会使人完善;
但当缺乏正确的从属关系,它们会扭曲和颠倒他
403.首先要说一说这三种普遍的爱,即天堂之爱、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的从属关系,然后说一说一种进入另一种的流注和插入或整合,最后说一说取决于这种从属关系的人的状态。这三种爱就像身体的三个区域一样相互关联:其中最高的是头部,中间的是胸部和腹部,而膝盖、脚和脚底形成第三种。当天堂之爱构成头部,世界之爱构成胸部和腹部,自我之爱构成脚和脚底时,人就照着创造而处于完美的状态,因为这时,两种较低的爱事奉或从属于最高的爱,就像身体及其所有部位事奉或从属于头部一样。因此,当天堂之爱构成头部时,这爱就流入世界之爱(世界之爱主要是对财富的爱),并通过财富,或以财富为工具来履行功用。然后,它通过世界之爱间接流入自我之爱(自我之爱主要是对高位的爱),并通过这些高位来履行功用。因此,这三种爱通过一种进入另一种的流注来共同促进功用。
谁不明白,当人出于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来自主,天堂之爱就是指这爱)渴望履行功用时,他的属世人就通过他的财富和其它财产来履行功用(感官人以自己的方式或功能进行合作),并在履行或产生它们中找到自己的荣誉?此外,谁不明白,人用他的身体所做的一切作为,或说人在身体上的行为,都是照着他头脑中的心智状态来做的;如果心智处于对功用的爱,那么身体就通过它的部位或肢体来执行和完成它们?其原因在于,意愿和理解力在头脑中拥有其最初原则或初始结构,在身体中拥有这些最初原则或初始结构的衍生物,就像意愿在行为中,思维在言语中,比较像种子的多产原则或繁殖动力在整棵树及其所有部分中,并通过它们结出果实,这些果实就是它的功用。或者,这就是像水晶花瓶里的火及其光,使得花瓶变暖和透明。再者,当这三种爱在一个人里面具有真正和正确的从属关系时,由于从主经由天堂流入的光,他心智的属灵视觉和身体的属世视觉可以比作石榴,直到储存种子的中心都是透明的。主的这些话也有类似意思: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如果眼睛健全,全身就光明。(马太福音6:22; 路加福音11:34)
凡理性健全的人都不会谴责财富,因为财富在国家机构中就像人的血液;他也不会谴责伴随不同职位或工作的荣誉或地位,因为它们是国王的双手和社会的支柱,只要对荣誉或地位的属世和感官之爱从属于属灵之爱。事实上,天堂也有行政管理职位和伴随它们的荣誉或地位;但那些填补这些职位的人只喜欢履行功用,因为他们是属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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