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1.如果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不会得救,神能自由且随意地拯救或诅咒祂想要的任何人,那么迷失或灭亡的人就可以公正地指责神无情、严厉,甚至残忍;事实上,他可以否认神是神。他还可以声称,神在祂的圣言中说的话毫无意义,并吩咐了一些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的事。或者,如果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不会得救,那么他也可以指责神违反祂的约,就是祂在西乃山上所立,并用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约。从主在约翰福音(14:21-24)中的话明显看出,神只能拯救那些照祂的诫命生活,拥有对祂的信仰之人;凡有宗教信仰和健全理性的人,当考虑到神不断与人同在,赋予他生命,以及理解和爱的能力,并且祂必爱那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并通过爱与他结合时,都可以确认这一点。这不是神刻在每个人和每个生物上的吗?父母岂能弃绝儿女呢?鸟岂能弃绝幼雏呢?兽岂能弃绝幼崽呢?甚至连老虎、豹子和蛇也不会这样做。因为神以不同的方式行事,既违背了祂所在和行事所遵照的秩序,也违背了祂创造人类的秩序。由于对神来说,诅咒任何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是不可能的,所以另一方面,对祂来说,拯救任何生活邪恶、因而相信虚假的人也是不可能的;这也违背秩序,因而违背神的全能,全能只能在公义的路上行进;公义的律法就是不能改变的真理。因为主说:
天地过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凡了解神的本质和人的自由意志的人都能看到这一点。例如,亚当既有自由吃生命树的果子,也有自由吃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如果他只吃了一棵或几棵生命树,神怎么可能把他赶出园子呢?我认为不会。另一方面,他吃了善恶知识树后,神怎么可能还把他留在园子里呢?我认为不会。同样,一旦一位天使被接进天堂,神就不能把这位天使扔进地狱;一旦魔鬼受到审判,神就不能把他引入天堂。因为祂不能出于祂的神性全能做这两件中的任何一件事(可参看前面关于神性全能那一章,TCR 49-70节)。
第七章 仁爱或对邻之爱和善行
392.我们已经论述了信仰,接下来论述仁爱,因为信仰和仁爱就像真理和良善一样结合在一起,这两者像春天的光和热一样结合在一起。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属灵之光,即从灵界太阳发出的光,本质上是真理;因此,在灵界,真理无论出现在哪里,都会照着它的纯度而闪耀光彩;也从灵界太阳发出的属灵之热本质上是良善。之所以也这样说,是因为仁爱和信仰,与良善和真理是一样的;事实上,仁爱是与一个人向邻舍所行的良善有关的一切的总合,而信仰是与一个人关于神和神性事物所思考的真理有关的一切的总合。
因此,既然信之真理是属灵之光,仁之良善是属灵之热,那么可推知,属灵的光和热与自然界的光和热具有相似的属性;也就是说,地上的一切怎样因自然界的光和热的结合而开花结果,人类心智中的一切就怎样因属灵的光和热的结合而盛开。然而,有一个区别,即:在地上,这种生长是通过属世的热和光实现的,但在人类的心智中,这种生长是通过属灵的热和光实现的,这后者因是属灵的,所以是智慧和聪明。此外,这些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有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在圣言中,仁爱与信仰,并信仰与仁爱结合的人类心智被比作园子;这就是伊甸园的含义,如在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中所充分说明的。
重要的是还要认识到,论述了信仰之后,接着必须论述仁爱;否则,信仰的真正性质是无法理解的,因为如在前一章所阐述和说明的,没有仁爱的信仰不是信仰,没有信仰的仁爱不是仁爱,它们都没有生命,除非来自主(TCR 355-361节);主、仁爱和信仰,就像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一样构成一体,如果它们分开,各自都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TCR 362-367节);最后,仁爱和信仰一起在善行中(TCR 373-3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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