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0.人为永生而被造,人人都能承受永生,只要他照着圣言中所指示的得救之法去生活。每个基督徒,甚至拥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的非基督徒都会认同这一观点。得救的方法有很多,但每一种方法都涉及良善的生活和正确的信仰,就是仁与信;因为仁就是活出良善的生活,信就是持守正确的信仰。这两个普遍原则不仅在圣言中作为得救之法而规定给人类,而且还作为戒律实际地施加给他们。由此可知,藉着它们,人能凭借被神植入在他里面并赋予他的力量来确保获得他的永生;人越是运用这力量,同时倚靠神,神就越会坚固它,并将属世仁爱的方方面面都转为属灵仁爱,将属世之信的方方面面转为属灵之信。神就这样使死的仁和死的信活过来,同时也使这个人活过来。
在人能称得上“过良善生活、持正确信仰”之前,有两样事物必须共存:在教会中,这二者被称为内在人和外在人。当内在人意愿良善,外在人行出良善时,这二者就成为一体,外在人受内在人驱使,内在人通过外在人行动。人也是这样受神的驱使,神通过他行动。另一方面,倘若内在人意愿邪恶,而外在人行为良善,那么二者皆通过地狱行动,因为此人的意愿来自地狱,其行为是伪善。一切伪善的行为都有其地狱般的欲望潜伏于其中,就象一条蛇潜伏于草丛或一条虫藏于花蕾中。
人若知道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存在,也知道它们是什么,并且知道这二者能行如一体,而且能明显行如一体,还知道死后内在人仍活着,而外在人则被埋葬,那他就可能拥有丰富的天堂与尘世的奥秘。人若将这二者(内在人与外在人)结合于良善之中,就会永远幸福;反之,人若将这二者分割开来,甚至将它们结合于邪恶之中,则会永远悲惨。
784.至于他们用来获利的特许,其形式是各种各样的。有些特许涉及法律禁止范围内的婚姻缔结;有些特许涉及离婚;有些特许涉及邪恶,甚至大恶,以及当时免除世俗的惩罚;通过赎罪券也有特许;有些特许涉及在未经世俗统治者授权的情况下的行政管理权;其中还包括对公爵的爵位和公国的确认;更不用说他们通过向那些充实修道院、扩充其宝库的人承诺天堂的喜乐,称他们的礼物是神圣而有功德的善行本身而获利。他们通过让这些人深信圣徒的权柄和帮助,以及他们所行的神迹而诱使他们如此行。尤其是,当富人生病时,他们就暗算他们,那时还灌输地狱的恐怖,从而通过承诺照着他们遗赠财物的价值为他们的灵魂举行弥撒,由此逐渐从他们称之为炼狱的折磨之地解脱出来,从而获准进入天堂来勒索他们。
关于炼狱。我可以断言,炼狱纯粹是巴比伦为了物质利益而虚构的,既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灵人界,灵人界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在那里,各人照着他在世上的生活要么为天堂,要么为地狱做准备。在灵人界,没有人会受到任何折磨;不过,恶人在做好准备后进入地狱时,首先进入折磨。灵人界有无数社群,其中的喜乐与地上的很相似,因为那里的居民与地上的人结合,后者也在天堂与地狱中间。在灵人界,他们的外在会逐渐脱去,他们的内在因此被打开;这个过程会持续到主导爱显露出来,事实上,主导爱是生命之爱,是至内在的,也是掌控他们外在的爱;当这爱被揭示出来时,人的真实品质就变得显而易见了;按照这爱的品质,他从灵人界被送往他自己的地方:若为良善,就被送往天堂;若为邪恶,就被送往地狱。情况就是这样,我得以确切地知道这一点,因为主恩准我与那些在灵人界里的人在一起,看到这一切,从而通过亲身经历把它讲述出来;到现在这已经持续了二十年了。因此,我可以断言,炼狱是可称之为恶魔般的虚构,因为它是为了利益,为了掌控灵魂的权力,甚至掌控死后的死者灵魂的权力而编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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