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0.人为永生而被造,人人都能承受永生,只要他照着圣言中所指示的得救之法去生活。每个基督徒,甚至拥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的非基督徒都会认同这一观点。得救的方法有很多,但每一种方法都涉及良善的生活和正确的信仰,就是仁与信;因为仁就是活出良善的生活,信就是持守正确的信仰。这两个普遍原则不仅在圣言中作为得救之法而规定给人类,而且还作为戒律实际地施加给他们。由此可知,藉着它们,人能凭借被神植入在他里面并赋予他的力量来确保获得他的永生;人越是运用这力量,同时倚靠神,神就越会坚固它,并将属世仁爱的方方面面都转为属灵仁爱,将属世之信的方方面面转为属灵之信。神就这样使死的仁和死的信活过来,同时也使这个人活过来。
在人能称得上“过良善生活、持正确信仰”之前,有两样事物必须共存:在教会中,这二者被称为内在人和外在人。当内在人意愿良善,外在人行出良善时,这二者就成为一体,外在人受内在人驱使,内在人通过外在人行动。人也是这样受神的驱使,神通过他行动。另一方面,倘若内在人意愿邪恶,而外在人行为良善,那么二者皆通过地狱行动,因为此人的意愿来自地狱,其行为是伪善。一切伪善的行为都有其地狱般的欲望潜伏于其中,就象一条蛇潜伏于草丛或一条虫藏于花蕾中。
人若知道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存在,也知道它们是什么,并且知道这二者能行如一体,而且能明显行如一体,还知道死后内在人仍活着,而外在人则被埋葬,那他就可能拥有丰富的天堂与尘世的奥秘。人若将这二者(内在人与外在人)结合于良善之中,就会永远幸福;反之,人若将这二者分割开来,甚至将它们结合于邪恶之中,则会永远悲惨。
233.启4:4.“宝座的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宝座,我看见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表示为了最后的审判,按次序对天上的一切的安排。人若不知道圣言的灵义,同时不知道真正的教会真理,可能会以为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主会坐在宝座上,祂周围还有其他审判者也坐在宝座上。然而,人若知道圣言的灵义,同时知道真正的教会真理,就会知道那时,主不会坐在宝座上,祂周围也不会有其他审判者,并且主不会将任何人判入地狱,而是圣言将审判每个人,主则调节、掌控,好叫一切事都照着公义来进行。事实上,主说: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还将行审判的权柄赐给祂,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但在另一个地方,祂却说:
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我所说的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48)
当知道“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参看AR 44节)时,这两段经文是一致的;因此,圣言要进行审判,而主调节、掌控。
以色列十二支派及其长老表示所有属于主在天上和地上的教会之人,抽象地说,表示其中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可参看AR 251, 349, 369, 808节);使徒们所表相同(AR 79, 790, 903节)。由此明显可知,主的这些话表示什么: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当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的时候,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路加福音22:30)
“十二”表示一切或所有,论及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AR 348节);“二十四”所表相同;因此,“十二使徒”和“二十四位长老”表示教会的一切;“十二个宝座”,以及“二十四个宝座”表示审判的一切,或一切审判。谁不明白,使徒和长老们不会审判,也不能审判?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当论述审判时,经上会提到“宝座”和“长老”;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审判祂民中的长老。(以赛亚书3:14)
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众支派上那里去;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 5)
启示录:
我看见几个宝座,他们坐在上面,并有审判权赐给他们。(启示录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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