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9.我们之所以必须相信或信仰神,救主耶稣基督,其原因在于,这是信一位可见的神,祂里面有一位不可见的神;对一位既是人,同时也是神的可见之神的信会深入人心。因为信本质上是属灵的,但形式上是属世的。因此,对人而言,这样的信能变得属灵-属世,因为一切属灵之物必须在属世之物中被接受,以便对人有价值。纯粹属灵之物确实能进入人内,但不被接受。这好比以太流入流出,却不产生任何效果。若要产生效果,它必须被被感知并接受,这两个过程(即感知和接受)是在人的心智中进行的,并且除非在属世层面,否则这样的过程无法在人内发生。另一方面,纯属世之信,也就是缺乏属灵实质的信,并非信,只不过是坚定的信念或确信的知识而已。坚定的信念表面上酷似信,但缺乏内在的灵性,故无助于救恩。这就是所有否认主之人身的神性之人的信;这也是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的信,这两派信徒拒绝主的神性。信若不指向一个目标算什么呢?它岂不象是凝望整个宇宙,而视线却仿佛落入虚空,因而化为乌有?它还好比鸟儿越过大气层飞入太空,在那里仿佛在真空中那样死亡。这信停留在人心智内的时间就象风停留在风神过堂里的时间,或光停留在流星里的时间。它出现时就象拖着长尾巴的慧星,但也象慧星一样划过和消失。
总之,信一位不可见的神事实上是盲信,因为人的心智无法见到它的神;这信之光由于不是属灵-属世的,故是虚假的光。这光类似萤火虫的光,或夜间在沼泽或硫磺地所看到的光,或朽木发出的光。无物从这光所出,除了纯粹的幻想,这幻想使表象看似真实,其实它们不是真的。信一位不可见的神只会发出这种光;尤其当人思想神是一个灵,并认为灵就象以太时,更是如此。除了使人象看以太那样看待神外,这信还能有什么后果?所以,他在宇宙中寻找神,由于在那里找不到祂,故相信自然就是神。这就是当今盛行的自然崇拜的源头。主说过:
从来没有人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见过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并且,从来没有人看见神,除了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显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父,除了与父同在的那位,祂见过父。(约翰福音14:6)
还有:
若非借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还进一步说:
人若看见并认识祂,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等)
然而,信主神,救主就不同了。由于祂既是神,也是人,能被靠近,也能用心灵的眼睛被看到,所以这信不是没有目标,而是有一个目标,它从这目标发出,并朝向这一目标;一旦被接受,它就会存留。这就好比一个人见过皇帝或国王后,每当他回想起他们的时候,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他们的音容相貌。信所赋予的视野就象看见一朵闪光的云,其中有一位天使召唤这人到他那里去,以便他能被提升到天堂。这就是主向那些信祂之人显现的方式,祂靠近每个个体,直到他认识并承认祂。只要他知道并遵守祂的诫命,即避开邪恶,行出善行,这一切就会发生;最后,祂会来到他的家,连同祂里面的父一起与他同居住,如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所应许的:
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上述内容是当着主的十二个门徒的面写的,我在写这一切的时候,主差遣他们到我这里来。
462.既然如今没有人知道“魔法”是什么意思,那么就要简单解释一下。刚才提到了“魔法”(enchantments),以取代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因为那里按名提到了其它三种邪恶,即“杀人”、“奸淫”和“偷窃”。在属世意义上,“作假见证”表示扮演假证人的角色、说谎和诽谤;在属灵意义上,“作假见证”表示确认并说服: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由此明显可知,“施魔法”表示说服人相信虚假,从而摧毁真理。
魔法曾在古人当中使用,施法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他们将别人的听觉,因而将他的心智不断集中在他们自己的话语和陈述上,不放过其中的任何东西;同时通过呼吸,在他们说话的声音中灌输并激发与情感结合的思维,结果听者无法形成他自己的任何思维,或说无法出于他自己来思考任何东西;说谎的人就这样用暴力灌输他们的虚假。
第二种,他们注入一种说服,这是通过使心智远离一切相反的东西,使注意力完全专注于对他们所说的话的观念上做到的;因此,他心智的属灵气场就驱散并扼杀了对方心智的属灵气场。这是古代的博士或术士所用的属灵巫术,他们称之为对理解力的约束和捆绑。这种魔法只属于灵或思维,而前一种也属于口唇或言语。
第三种,听者使其心智坚固在自己的观点中,以至于几乎闭上耳朵,不听说话者的任何话。这是通过屏住呼吸,有时通过无声的喃喃自语,因而通过不断否认对手的观点做到的。那些听别人的人施行这种魔法,而那些向别人说话的人施行前两种魔法。这三种魔法存在于古人当中,现在仍存在于地狱灵当中。但对世人来说,只剩下第三种,这种魔法在那些出于自我聪明的骄傲而确认宗教虚假的人当中;对这些人来说,当他们听到相反的东西时,就不准许它们更接近他们的思维,只是接触一下,然后就从他们心智的内在隐蔽处,他们可以说发出一团烧灭它们的火,而对方对此一无所知,除非通过面部表情和回答语气的迹象(知道),前提是魔法师不通过掩饰来控制或约束这团火,或也可说,控制或约束他骄傲的怒气。如今这种魔法施行,是为了阻止真理被接受,对许多人来说,是为了阻止真理被理解。
古代有许多法术,这些法术就包括魔法,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你到了那地的时候,那些民族可憎恶的事,你不可学着行;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他的儿女经火;也不可有行巫术的、占卜的、算命的、用法术的、施魔法的、询问神谕的、观兆的、求问死人的;因为所有这些事都为耶和华所憎恶。(申命记18:9-11)
在以下经文中,“魔法”(或邪术)表示虚假的说服,因而真理的毁灭;以赛亚书:
你的智慧和你的知识迷惑了你;因此,祸患要临到你;继续施行你的魔法和众多的邪术吧。(以赛亚书47:10-12)
启示录:
所有民族都被巴比伦的魔法或邪术迷惑了。(启示灵18:23)
又:
外面有那些犬类,施魔法的,淫乱的,杀人的。(启示录22:15)
列王纪:
约兰对耶户说,平安吗?耶户说,你母亲耶洗别的淫行魔法这样多,焉能平安呢?(列王纪下9:22)
她的“淫行”表示歪曲(AR 134节),她的“魔法”表示通过虚假的说而对真理的摧毁。
另一方面,“魔法”表示通过真理对虚假的弃绝,这也是通过出于对真理的热情反对虚假的默想和喃喃自语做到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从锡安除掉勇士和战士、谋士、精通念咒者,以及擅长魔法的。(以赛亚书3:1-3)
诗篇:
他们的毒液好像耳聋虺蛇的毒液;把她的耳朵塞住,叫她不听念咒者的声音,也不听巧行魔法者的声音。(诗篇58:4-5)
耶利米书:
看哪,我要打发毒蛇攻击你们,是不服魔法的。(耶利米书8:17)
以赛亚书:
他们在急难中寻求你,他们低声呼喊。(以赛亚书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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