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39

339.人们应当相信

339.人们应当相信,也就是信仰神救主耶稣基督,因为这是信一位可见的神,不可见的在祂里面;信一位可见的神,祂是人,同时是神,会进入一个人。信仰本质上是属灵的,形式上是属世的;因此,对人来说,这样的信仰就变成属灵-属世的。因为任何属灵之物若要在人那里成为某种事物,或成为一个实际,都必须在属世之物中有一个接受者,或被接受到属世之物中。裸露的属灵之物的确会进入人,但不会被接受;它就像以太流入流出不会产生任何效果,或说不影响他,为了产生一个效果或影响他,它必须在他的心智中被感知到,并且在被感知到之后必须被接受;这样的接受在人那里是不可能的,除非在他心智的属世层中。而另一方面,纯属世的信仰,或缺乏属灵本质的信仰,不是信仰,只是说服或知识。说服外在上类似于信仰;但由于它的内在里面没有任何灵性,所以它里面没有任何拯救。这就是所有否认主人身的神性之人的信仰;这就是阿里乌斯派的信仰,这也是苏西尼派的信仰,因为这两者都弃绝主的神性。不指向某个对象的信仰是什么呢?这就像一个人凝视太空或宇宙,在那里,视线可以说陷入虚空,并迷失;或像一只鸟飞出大气层,进入以太,在那里,它就像在真空中一样停止呼吸。这种信仰在人心智中的停留,可以比作风神翅膀上的风,或流星中的光。它像一颗长尾彗星一样出现,又像它一样划过并消失。

简言之,对一位不可见的神的信仰实际上是盲目的,因为人类心智看不见它的神;这种信仰的光因不是属灵-属世的,所以是虚假的光。这光就像萤火虫的光,或夜间在沼泽或硫磺地上看到的光,或烂木头的磷光。从这光中看到的一切,都是虚幻的,表面的东西被误以为是真实的;而事实上,它不是真实的。对一位不可见的神的信仰只在这样的光中发光,尤其当神被认为是一个灵,而灵被认为就像以太时。由此可推知,人看待神,就像看待以太一样;因此,他在宇宙中寻找神;当在那里找不到时,他就相信自然是宇宙的神。这就是今天唯物主义盛行的根源。主说:

从来没有人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还说: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说: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以及:

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此外:

人若看见并认识祂,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12)

然而,对主神救主的信仰就不同了,因为祂是神和人,能在思维上被靠近和看到。对祂的信仰不是不确定的,而是有一个对象,它从这个对象发出并指向这个对象。一旦被接受,它就是永久的;如当有人曾看见过一个皇帝或国王时,只要他想起这个皇帝或国王,他的形象就会出现。一个人看见这种信仰,就好像看见一朵亮云和云中间的一位天使,这位天使邀请这个人到他那里去,好叫他可以被提升到天堂。因此,主向那些拥有对祂的信仰之人显现;只要人认识并承认祂,也就是说,知道并遵守祂的诫命,即避恶行善,祂就会接近每个人。最后,主进入人的家,与在祂里面的父一起,在人那里作祂的住所,正如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耶稣说,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这些话是在主的十二使徒面前写的;我在写的时候,主差遣使徒到我这里来。


真实的基督教 #38

38.(2)神是良善

38.(2)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众所周知,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这证明一切事物都源于爱和智慧。从爱发出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因为这就是所感受到的,爱通过快乐变得明显,或说爱在快乐中显示它自己,快乐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良善。而从智慧发出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因为智慧只由真理构成,并以光的愉悦影响它的对象,当这种愉悦被感知到时,它就是来自良善的真理。因此,爱是各种良善或一切良善的复合体,智慧是各种真理或一切真理的复合体。但后者和前者都来自神,神是爱本身,因而是良善本身,是智慧本身,因而是真理本身。因此,教会有两个要素,被称为仁爱和信仰。教会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是由仁爱和信仰构成的;事实上,这两者必须在它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其原因在于,教会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仁爱,并被称为仁爱;教会的一切真理都属于信仰,并被称为信仰。正是爱的快乐,也就是仁爱的快乐,使得快乐被称为良善,或说使得爱被称为良善;正是智慧的愉悦,也就是信仰的愉悦,使得愉悦被称为真理,或说使得真理被称为真理,因为快乐和愉悦将生命赋予良善和真理;没有来自快乐或愉悦的生命,良善和真理可以说毫无生命,事实上是不能生育的。

实际上,爱的快乐有两种;似乎与智慧有关的愉悦也有两种,即:良善的爱之快乐和邪恶的爱之快乐,因而对真理的信之愉悦和对虚假的信之愉悦。这两种爱之快乐因它们在其主体中所产生的感受而被称为良善;这两种信之愉悦因它们所引起的感知也被称为良善,但由于这些在理解力中,所以它们实际上是真理。然而,这两种快乐彼此对立,一种爱之良善是良善的,另一种爱之良善是邪恶的,一种信之真理是真实的,另一种信之真理是虚假的。其快乐本质上是良善的爱就像太阳的热,这热使植物硕果累累、茁壮成长,使土壤肥沃,使有用的树木和田间的庄稼丰产;它在哪里运作,哪个地方或哪块土地就变得像伊甸园,即耶和华的园子,或像迦南地。而这爱的真理的愉悦就像春天的阳光,或像照在插满美丽花朵的水晶瓶上的光,它使花朵绽放,散发出甜美的香气。但邪恶的爱之快乐就像炙烤并毁灭,或运作于不毛之地或有害植物,如荆棘和蒺藜的烈日之热;它在哪里运作,哪个地方或哪块土地就变成阿拉伯沙漠,那里潜伏着九头蛇和火蛇或毒蛇。而它的虚假的愉悦就像冬天的阳光,或像照在装满在醋中游动的蛆虫和臭虫的瓶子上的光。

重要的是要认识到,每一种良善都通过真理赋予自身形式,或说构建自身,并用真理包裹自身,从而把自己与其它一切良善区分开来。此外,属于同一家族的各种良善会把自己捆成捆,还会包裹这些捆,从而把它们自己与其它家族区分开来。它们的这种形成方式从人体大大小小的各个部位清楚看出来。由于心智的一切与身体的一切之间存在着恒定不变的对应关系,所以很明显,人的心智以同样的方式形成。

由此可知,人的心智内在是由属灵实质构成的,外在是由属世实质构成的,最后是由物质材料构成的。其爱之快乐是良善的心智内在是由诸如存在于天堂中的那类属灵实质构成的;而其爱之快乐是邪恶的心智是由诸如存在于地狱中的那类属灵实质构成的;它的邪恶通过虚假被捆成捆,而前一种心智的良善通过真理被捆成捆。由于良善和邪恶的这种捆成捆,主说:

稗子必须褥出来,捆成捆烧掉,叫人跌倒的,也要这样。(马太福音13:30, 40-41; 约翰福音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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