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38

338.使徒们的信无

338.使徒们的信无非是信主耶稣基督,这一点从他们的书信明显可知,我仅从中引用以下内容: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拉太书2:20)
保罗对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那人领保罗他们出来,说:“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传16:30,31)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翰一书5:12,13)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仁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耶稣基督之信,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加拉太书2:15,16)
因为他们的信是信耶稣基督,还因为信也来自祂,所以他们称其为“耶稣基督之信”,如刚才所引用的(加拉太书2:16),以及以下经文:
神的义,借着耶稣基督之信显明给一切已相信的人,为的是有耶稣之信的人称义。(罗马书3:22,26)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他是守神诫命和耶稣之信的。(启示录14:12)
(保罗提及拯救是因为)信基督耶稣。(提摩太后书3:15)
在基督耶稣里,信通过爱才能功效。(加拉太书5:6)
由此可见保罗在教会中经常引用的以下说法是指哪种信: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也就是说,它并非信父神,而是信祂的儿子,更不是信有序的三位神,信一个来自祂,另一个为了祂,第三个通过祂带来救恩。
当今教会认为,保罗在此所说的信是神性三个位格的信,因为十四个世纪期间,或自尼西亚会议以来的教会,都不承认其它的信,因而不知道别的,故以为这是唯一的信,再不可能有其它信。所以,在新约中,凡出现信这个词的地方,人们都以为是指这信,并且那里的一切都适用于这信;因此,唯一得救之信,也就是对神,救主之信已丧失了;结果,大量谬论和大量有违正常理性的悖论渗透到教会的教义中。因为每一个教导和指出通向天堂或救恩道路的教义都取决于信;由于如此多的谬论和悖论渗透到信中,如前所述,故他们被迫宣布以下信条:理解力必须服从信。不过,由于按照保罗的说法(罗马书3:28),信这个术语不是指信父神,而信祂的儿子;律法的行为在那里不是指十诫律法的行为,而是指摩西为犹太人所制定的律法行为(这一点从那里的后续章节,以及保罗写给加拉太人的书信2:14,15中的内容清楚可知),现今之信的基石已坍塌,随同它倒下的还有建立在它上面的神殿,就象房子沉入地下,只剩下房顶露在地面上。

揭秘启示录 #743

743.启17:14

743.启17:14.“这些人必与羔羊争战;但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示为了承认其神性人身,主与他们的争战,因为在神性人身中的主就是天地之神,也是圣言。他们与主,并主与他们的“争战”不是指诸如来自恶人并与恶人的那种争战,而是诸如来自那些还没有处于关于主的真理之人并与他们的那种争战。“羔羊”是指神性人身和圣言方面的主(AR 269, 291, 595节);“胜过他们”表示通过圣言说服。“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示因为祂是天地之神。祂因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的统治而被称为“万主之主”,因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的王权或管理而被称为“万王之王”(AR 664节)。由此明显可知,“这些人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示为了承认其神性人身,主与他们的争战,因为在其神性人身中的主就是天地之神。
主是天地之神,祂以明明白白的话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36; 13:3)
父啊,你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人认识并看见了我,就认识并看见了父;因为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父与我为一。(约翰福音10:30)
凡信主的,都得永生,不信祂的人不得见永生。(约翰福音3:15, 17-18, 36; 6:47; 11:26; 以及其它地方)
谁不知道,主从父神成孕(路加福音1:34, 35)?谁不能由此知道,父神,即耶和华,在世上取得人身,因此这人身是父神的人身,因而父神与祂为一,就像灵魂和身体为一一样?事实上,谁能靠近人的灵魂,并从那里降至他的身体?不是先靠近他的人身,然后再靠近他的灵魂吗?
靠着圣言里的这些和其它许多考虑,羔羊将战胜他们,即法国的天主教徒。因此,由于他们已经停止敬拜教皇,所以让他们敬拜教皇说赋予他对教会和天堂的一切权柄的那一位。教皇是一个人,而主是神;唯独神要被靠近、祈求、崇拜,也就是被敬拜。唯独主是要被呼求的圣者(启示录15:4)。我知道,他们会想:“耶和华父,就是宇宙的创造者,如何能降临并取得人身呢?”但让他们同时这样想:“那么与父同等,也是宇宙创造者的永恒之子又是如何做到的呢?”情况不都一样吗?有人提到永恒的父与子,但根本没有什么永恒之子。有神性人身,它被称为“差到世上的子”(路加福音1:34, 35; 约翰福音3:17)。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AR 9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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