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8.使徒们的信无非是信主耶稣基督,这一点从他们的书信明显可知,我仅从中引用以下内容: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拉太书2:20)
保罗对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那人领保罗他们出来,说:“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传16:30,31)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翰一书5:12,13)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仁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耶稣基督之信,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加拉太书2:15,16)
因为他们的信是信耶稣基督,还因为信也来自祂,所以他们称其为“耶稣基督之信”,如刚才所引用的(加拉太书2:16),以及以下经文:
神的义,借着耶稣基督之信显明给一切已相信的人,为的是有耶稣之信的人称义。(罗马书3:22,26)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他是守神诫命和耶稣之信的。(启示录14:12)
(保罗提及拯救是因为)信基督耶稣。(提摩太后书3:15)
在基督耶稣里,信通过爱才能功效。(加拉太书5:6)
由此可见保罗在教会中经常引用的以下说法是指哪种信: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也就是说,它并非信父神,而是信祂的儿子,更不是信有序的三位神,信一个来自祂,另一个为了祂,第三个通过祂带来救恩。
当今教会认为,保罗在此所说的信是神性三个位格的信,因为十四个世纪期间,或自尼西亚会议以来的教会,都不承认其它的信,因而不知道别的,故以为这是唯一的信,再不可能有其它信。所以,在新约中,凡出现信这个词的地方,人们都以为是指这信,并且那里的一切都适用于这信;因此,唯一得救之信,也就是对神,救主之信已丧失了;结果,大量谬论和大量有违正常理性的悖论渗透到教会的教义中。因为每一个教导和指出通向天堂或救恩道路的教义都取决于信;由于如此多的谬论和悖论渗透到信中,如前所述,故他们被迫宣布以下信条:理解力必须服从信。不过,由于按照保罗的说法(罗马书3:28),信这个术语不是指信父神,而信祂的儿子;律法的行为在那里不是指十诫律法的行为,而是指摩西为犹太人所制定的律法行为(这一点从那里的后续章节,以及保罗写给加拉太人的书信2:14,15中的内容清楚可知),现今之信的基石已坍塌,随同它倒下的还有建立在它上面的神殿,就象房子沉入地下,只剩下房顶露在地面上。
209.“困苦、贫穷”表示他们没有真理和良善。在圣言的灵义上,“困苦、贫穷或穷乏的”是指那些没有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人,因为他们是属灵地困苦和贫穷的。在以下经文中,它们也是指这些人,诗篇:
主啊,我是困苦穷乏的;求你顾念我。(诗篇40:17; 70:5)
又: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应允我,因我是困苦穷乏的。(诗篇86:1)
又:
恶人拔剑张弓,要打倒困苦穷乏的人。(诗篇37:14)
又:
恶人迫害困苦贫穷的,杀害灰心的人。(诗篇109:16)
又:
神必为民中的困苦人伸冤;祂必保守贫穷人的子孙;搭救呼求的贫穷人和困苦人。(诗篇72:4, 12-13)
又:
耶和华救护困苦人脱离那比他强壮的,救护贫穷人脱离那抢夺他的。(诗篇35:10)
以赛亚书:
恶人图谋恶计,用谎言毁灭困苦人,甚至在穷乏人讲公理的时候。(以赛亚书32:7)
又:
困苦的人必因耶和华而有欢喜,人间贫穷的必因以色列的圣者快乐。(以赛亚书29:19)
马太福音: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0:2; 耶利米书22:16; 以西结书16:49; 18:12; 22:29; 阿摩司书8:4; 诗篇9:18; 69:32-33; 74:21; 109:22; 140:12; 申命记15:11; 24:14; 路加福音14:13, 21, 23)。“困苦、贫穷或穷乏的”主要是指那些缺乏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却又渴望它们的人,因为“富人或财主”是指那些拥有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人(AR 20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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