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8.使徒们的信仰正是对主耶稣基督的信仰,这一点从他们书信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仅从中引用以下经文;加拉太书: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拉太书2:20)
使徒行传:
保罗向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又:
那领保罗出来的人说,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他说,当信主耶稣基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传16:30, 31)
约翰一书:
那有神儿子的,就有生命;没有神儿子的,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信神儿子的名。(约翰一书5:12, 13)
加拉太书: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人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使我们信了基督耶稣。(加拉太书2:15, 16)
由于他们的信仰是对耶稣基督的信仰,还由于信仰也来自祂,所以他们称这信仰为“信耶稣基督”,如在刚才引用的经文(加拉太书2:16)和以下经文中,即罗马书:
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叫祂使信耶稣的人称义。(罗马书3:22, 26)
腓立比书: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而从神来的义。(腓立比书3:9)
启示录:
守神诫命,和耶稣信仰的。(启示录14:12)
提摩太后书:
因信基督耶稣。(提摩太后书3:15)
加拉太书:
在基督耶稣里有借着爱作工的信。(加拉太书5:6)
由此可见,今天教会经常引用的保罗的那句话中的信是指哪种信:
所以,我们认定,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也就是说,它不是对父神的信仰,而是对祂儿子的信仰,更不是按顺序对三个神的信仰,即对父神的信仰(救恩来自祂),为了父神而对圣子神的信仰,通过他们而对圣灵神的信仰(译注:当今基督教会认为,救恩由圣父计划并差遣,由圣子完成,并由圣灵施行?,三者共同成就,缺一不可;故要信圣父、圣子和圣灵)。当今教会认为,保罗在这句话中所指的是三人信仰,因为十四个世纪以来,或自尼西亚议会以来,教会就不承认其它信仰,因而不知道其它信仰,故以为这是唯一的信仰,其它信仰是不可能的。因此,每当“信”这个词出现在新约圣言中时,人们都以为所指的是这三人信仰,那里的一切都被用于该信仰。所以唯一得救的信仰,即对神救主的信仰,已经灭亡了;因此,许多错误或谬误和非理性的悖论已经潜入教会的教义。因为教会的一切教义都会教导并指出通往天堂或救赎的道路,而这一切教义都取决于信仰;由于如此多的错误或谬误和悖论已经潜入这信仰,如前所述,所以对他们来说,有必要宣布以下教条,即:理解力必须服从信仰。但由于在保罗的那句话(罗马书3:28)中,“信”不是指对父神的信仰,而是指对祂儿子的信仰,那里的律法行为不是指十诫的律法行为,而是指摩西为犹太人制定的律法行为,这从那里随后的经文,以及书信中的类似经文,直到加拉太书(2:14, 15)明显看出来,所以当今信仰的基石已经崩塌了,建立在它上面的圣殿则与它一起崩塌,就像一座房子沉入地下,只剩房顶在地面上。
43.(5)爱的本质就是爱自己以外的其他人,渴望与他们合而为一,并从自己那里使他们幸福,或说从自己那里祝福他们。神的本质由两样事物构成,即:爱和智慧;而祂爱的本质由三件事构成,即:爱自己以外的其他人,渴望与他们合而为一,从祂自己那里使他们蒙福。由于爱和智慧在神里面合一,如前所示,所以这三件事同样构成祂智慧的本质;爱渴望或意愿这三件事,智慧则实施它们。
第一个要素,即爱自己以外的其他人,在神对全人类的爱中得到认识;为了人类,神爱祂所创造的一切,因为它们是方法;爱目的的人也爱方法。宇宙中的所有人和所有事物都在神之外,因为他们是有限的,而神是无限的。然而,神的爱不仅行进并延伸到良善的人和良善的事物,还行进并延伸到邪恶的人和邪恶的事物,因而不仅行进并延伸到天堂里的人和事物,还行进并延伸到地狱里的人和事物,从而不仅行进并延伸到米迦勒和加百列,还行进并延伸到魔鬼和撒但,因为神无处不在,从永恒到永恒都是一样的。祂也说:
祂叫日头升起照善人,也照恶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马太福音5:45)
但邪恶的人和邪恶的事物仍是邪恶的,原因在于人和物体本身,因为它们不是按神之爱本来的样子和在它们自己里面至内在的样子,或按它自己的品质和内在性质来接受这爱,而是按它们自己的样子或性质来接受,就像荆棘和荨麻接受太阳的热和天上的雨水一样。
神之爱的第二个要素,即渴望与其他人合而为一,在祂与天使天堂、地上的教会,以及那里的每个人,并与进入和构成人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的结合中被感知到。此外,就本身而言,爱只是一种追求结合的努力;因此,为了实现爱的本质的这个目标,神照自己的形像和样式创造了人,结合通过这种形像和样式是可以实现的。神性之爱不断寻求结合,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
祂愿他们都合而为一,祂在他们里面,他们在祂里面,使神的爱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1-23, 26)
神之爱的第三个要素,即从祂自己那里使其他人蒙福,在永生,即神赐予那些接受祂的爱之人的无尽的祝福、幸福和快乐中得到认识。正如神是爱本身,祂也是祝福本身,因为一切爱都从自身散发出快乐,神性之爱则从自身散发出祝福本身,福分本身和幸福本身,直到永远。因此,神从自己那里使天使和死后的人蒙福;祂通过与他们结合而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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