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7.得救之信是神,救主,因为祂既是神,也是人,祂在父里面、父也在祂里面;因此,祂们是一;故凡转向祂的人,同时也转向了父,从而转向独一神,再没有其它得救之信了。
我们当相信或信仰神的儿子、救赎者和救主,就是从耶和华受孕、经童女玛利亚生出,被称为耶稣基督的那一位。这一点从祂及后来祂的使徒频繁重复的命令明显可知。祂自己命令要信祂,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0)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5,16)
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凡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的人有永生。我就是生命的粮。(约翰福音6:47,48)
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约翰福音6:35)
耶稣站着高声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38)
众人问他说:“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呢?”耶稣回答说:“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作神的工。”(约翰福音6:28,29)
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耶稣说:“当保惠师,真理的灵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约翰福音16:8,9)。
802.前面说,对圣言的一切真理、因而对教会的一切圣物的玷污和亵渎都来自“巴比伦城”所指的宗教说服;前面也多次说到,这种宗教说服不仅玷污了圣言的良善和真理,还亵渎了它们;因此,在圣言中,“巴别”表示对神圣之物的亵渎。现在要说一说这种亵渎过去是如何发生的,现在又是如何发生的。前面说到,出于自我之爱而对统治教会圣物、统治天堂,从而统治主的一切神性事物的爱,就是魔鬼(AR 796, 797节)。由于作为目的的这种统治占据了那些创立这种宗教说服之人的心智,所以他们不能不亵渎圣言和教会的圣物。假如这爱,即魔鬼,从内在占据某人的心智,如一切主导爱所行的那样;那么将某个神性真理从外在摆在它眼前,它岂不会将其撕成碎片,扔在地上,踩上几脚,并召唤与它自己一致的虚假来取代它吗?
对占有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的爱就是撒但,并且对那种由于这一种爱而陷入另一种爱的人来说,魔鬼与撒但行如一体,就好像通过盟约被绑在了一起。由此可以推断出,为何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亵渎。例如:将这一神性真理摆在这爱,也就是魔鬼面眼前,即:唯独神要受到敬拜和崇拜,而不是任何人;因此,代牧是一种发明和虚构,应当被弃绝;以及这个真理:召唤死人、在他们的像前跪拜、亲吻他们和他们的骨头,是一种简单而肮脏的偶像崇拜,也应当被弃绝。这爱,即魔鬼,岂不会激烈而愤怒地弃绝这两个真理,猛烈抨击它们,并把它们撕成碎片吗?
但如果有人对这爱,即魔鬼说,打开和关闭天堂,或释放和捆绑,因而赦罪(这与改造和重生是一回事),从而救赎和拯救一个人,是纯粹的神性;人若将任何神性之物归于自己,就不能不犯亵渎罪;彼得没有将它归于自己,因此也没有行使过任何这样的权柄;此外,使徒继任是这爱所捏造的东西,就像圣灵从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那里一样;听到这些话,这爱,即魔鬼,岂不会用诅咒来攻击说这些话的人,并在怒火中命令将他交给审问者,并把他打入死牢吗?如果有人接着问,主的神性权柄怎能转移到你身上?主的神性怎能与祂的灵魂和身体分离?按照你的信仰,这岂不是不可能?父神怎能将祂的神性权柄赋予圣子,除非赋予祂的神性,也就是容器?这神性权柄又怎能转录到一个人里面,以至于成为他的?此外还有其它类似的话。听到这些话,这爱,即魔鬼,岂不会哑口无言,内心怒不可遏,咬牙切齿,大喊:“把他带走!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你们都去吧,去看看这个大异端,寻些乐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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