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得救的信仰是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
337.得救的信仰是对神救主的信仰,因为祂是神和人,祂在父里面、父也在祂里面;因此,他们为一;所以那些靠近祂的人,同时也靠近了父,从而靠近了独一的神,对其他任何神的信仰都不拯救人。人们应当相信或信仰神的儿子、救赎主和救主,祂从耶和华成孕,从童女马利亚出生,被称为耶稣基督,这一点从祂和后来祂的使徒经常反复的吩咐明显看出来。对祂的信仰是祂自己吩咐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这是差我来的父的旨意,叫一切见子而信祂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又:
叫凡信子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爱世人,甚至赐下祂的独生子,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5, 16)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和生命;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 26)
又: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有永生。我就是生命的粮。(约翰福音6:47, 48)
又:
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约翰福音6:35)
又:
耶稣喊着说,人若渴了,就让他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 38)
又:
他们对耶稣说,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作呢?耶稣回答说,信祂(即父)所差来的,这就是神的工作。(约翰福音6:28, 29)
又:
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相信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又:
信神儿子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又:
你们若不信我是祂,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真理的灵来了,祂要为罪、为义,为审判,指证世人;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约翰福音16:8, 9)
641.由于主的功德和公义纯粹是神性,纯粹的神性事物是这样,如果它们真的被应用并归于一个人,他就会立刻死亡;并且就像一根木头被扔进赤裸的太阳中一样,他会被彻底烧灭,以至于几乎连一粒灰烬都剩不下。因此,主以其神性通过被调节和缓和,以适合每个人的能力和品质或性质的光,因而通过降低到人的层次,并完全适合他的东西来接近天使和人类;祂以同样的方式通过热接近。
灵界有一轮太阳,主就在这太阳中间。主从这太阳通过光和热流入整个灵界和那里的所有人。灵界的一切光和一切热都来自这个源头。主从这太阳也以同样的光和热流入人们的灵魂和心智。这热本质上是主的神性之爱,这光本质上是祂的神性智慧。主使这光和热适应接受的天使和世人的能力和品质或性质,这是通过传递和转移它们的属灵空气或大气来实现的。直接围绕主的神性本身构成这太阳。该太阳远离天使,就像自然界的太阳远离人类一样,以便它不会赤裸裸地、因而未经缓和地接触他们;否则,他们就会像一根被扔进赤裸太阳中的木头一样被烧灭,如前所述。
这一切清楚表明,主的功德和公义纯粹是神性,所以决无可能通过归算而被转移给任何天使或世人;事实上,如果它的一个粒子,没有经过前面所说的缓和而触及他们,他们就会立刻受到折磨,痛苦翻滚,好像垂死挣扎一样,双脚扭曲抽搐,眼睛在眼眶里滚动,然后死亡或变得毫无生命。在以色列教会,这一事实是众所周知的,因为他们教导说,没有人能见神而活着(出埃及记33:20)。
灵界的太阳,就是耶和华神取了人身,并将救赎和新的公义添加到它上面后的太阳,在以赛亚书中以这些话来描述:
当耶和华包扎祂百姓损处的日子,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以赛亚书30:26)
这一章从头到尾都在论述主的降临。启示录用下面的话描述了,如果主真的降临,并接近一个恶人,会发生什么:
他们都把自己藏在洞穴和山岩里,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脸面和羔羊的愤怒。(启示录6:15, 16)
经上说“羔羊的愤怒”,是因为当主接近时,他们的恐惧和折磨在他们看来就像忿怒。
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更明显地推断出来:如果不敬虔的人或恶人被允许进入天堂,而在天堂掌权的,是仁爱和对主的信仰,那么幽暗或黑暗就会侵袭他的眼睛,眩晕和疯狂则侵袭他的心智,疼痛和折磨侵袭他的身体,他变得像死人一样。那么,如果主自己以祂的神性功德,即救赎,和祂的神性公义,真的进入人,会发生什么呢?使徒约翰本人也不能承受主的同在,因为我们读到:
他一看见七个灯台中间的人子,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启示录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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