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六章 信仰
336.古人的智慧教导说,宇宙及其一切,无论整体还是它的各个部分,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因此,教会的一切都与爱或仁爱和信仰有关,因为从爱或仁爱流出的一切被称为良善,从信仰流出的一切被称为真理。由于仁爱和信仰明显是两个,但在人里面合而为一,以便他可以成为一个教会之人,也就是说,以便教会可以在他里面;因此,在古人中间,这两者哪一个是首先的,因而哪一个有权被称为头生的,成了一个争议和争论的问题。有人说,真理是优先的,因而信仰是首先的;有人则说,良善是优先的,因而仁爱是首先的。因为他们看到,人出生后不久,就学会了说话和思考,并由此在理解力上被完善,这是通过知识实现的;他通过这种方式学习并理解什么是真实的。他们还看到,随着时间推移,他通过这些方式学习并理解什么是良善的;因此,他首先学习什么是信仰,然后学习什么是仁爱。那些如此理解这个问题的人以为,信之真理是头生的,仁之良善是后生的;因此,他们将长子名分的荣誉和特权赋予了信仰。然而,那些如此推理的人用大量支持信仰的论点压垮了自己的理解力,以至于没有意识到,信仰不是信仰,除非与仁爱结合,仁爱也不是仁爱,除非与信仰结合,因此它们构成一体;如果不如此结合,这两者在教会中都没有地位,或什么也不是。下文将说明,它们的确完全构成一体。
但在这些前言中,我将简要解释它们如何或以哪种方式构成一体,因为这对阐明下文非常重要。信仰也是指真理,仁爱也是指良善;信仰在时间上是首先的,而仁爱在目的上是首先的。在目的上为首先的,实际上是首先的,因为它是首要的,因而也是头生的;而在时间上为首先的,实际上不是首先的,只是表面上是首先的。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通过对比来说明,如:建教堂、盖房子,布置花园和耕种田地。在建教堂时,从时间上看,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打地基、砌墙、盖屋顶,然后把祭坛放到合适的位置,搭建讲坛;但从目的上看,在教堂中敬拜神才是首先的,前期工作都是为了这个目的而做的。在盖房子时,从时间上看,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建房子的外面部分,然后给它提供各种必要的便利设施;但从目的上看,为主人及其家人提供合适的住所才是首先的。在布置花园时,从时间上看,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平整土地,准备土壤,种树,播下有用的种子;但从目的上看,享受它的果实,或使用它的出产才是首先的。在耕种田地时,从时间上看,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平整土地、犁地、耙地,然后播种;但从目的上看,收获庄稼才是首先的,因此,功用也是首先的。从这些对比或例证中,谁都可以推断出什么是本质上首先的。凡想建教堂、盖房子、布置花园或耕种田地的人,谁不先考虑某种功用?他在寻求方法的时候,会不断牢记这个功用,翻来覆去地想它。因此,我们得出结论,信之真理在时间上是首先的,但仁之良善在目的上是首先的;这后者因是首要的,所以实际上在心智中是头生的。
现在有必要知道什么是信仰,什么是仁爱,它们各自在本质上是什么;除非每一个要点都分成单独的几个要点—关于信仰的分成几个要点,关于仁爱的分成几个要点,否则这一切无法得知。因此,关于信仰的几个要点如下:
I.得救的信仰是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
II.信仰的概要和实质是,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被主拯救。
III.人通过靠近主,从圣言学习真理并照之生活来获得信仰。
IV.连贯成一个整体,或仿佛捆成捆的大量真理提升并完善信仰。
V.没有仁爱的信仰不是信仰,没有信仰的仁爱不是仁爱;两者都没有生命,除非来自主。
VI. 主、仁爱和信仰,就像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一样构成一体;如果它们分开,各自都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
VII.主是人里面的仁爱和信仰,人是主里面的仁爱和信仰。
VIII.仁爱和信仰一起在善行中。
IX.有真实的信仰,虚假的信仰和虚伪的信仰。
X.恶人没有信仰。
现逐一解释这些要点。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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