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2.对此,我补充四个记事。记事一:
有一次,我听见大声的喊叫,好像是从下面通过水汩汩涌上来的。在左边,我听到的喊声是:“哦,多么公正啊!”在右边,我听到的喊声是:“哦,多么博学啊!”从后面听到的第三个喊声是:“哦,多么智慧啊!”我突然想到,地狱里是不是也有公正、博学和智慧的人,我很想去看看有没有;我从天上被告知:“你会看到和听到的。”我在灵里离开了家,看到面前有一个开口。我走过去往下一看,有一个梯子!我就顺着梯子下来。当我在下面时,我看到了长满灌木的平原,到处夹杂着荆棘和荨麻。我问这是不是地狱。他们说:“这是低地,就在地狱上方。”我依次循声而去,先走向第一声喊叫:“哦,多么公正啊!”我看到一群人,他们在世上曾是法官,收受贿赂,表现出偏袒,或受友谊和贿赂影响。然后我走向第二声喊叫:“哦,多么博学啊!”我也看到一群人,他们在世上曾是推理者或辩论家。我走向第三声喊叫:“哦,多么智慧啊!”我又看到一群人,他们在世上曾是确认者或论据提供者。我从这最后一群人回到第一群人,那里有收受贿赂,表现偏袒,或受友谊和贿赂影响,却又宣布公正的法官。我在一边看到一种由砖块砌成、屋顶铺有黑瓦的圆形剧场;我被告知,这是他们的法庭。剧场北边有三个入口,西边有三个入口,但南边和东边一个入口也没有。这是一个迹象,表明他们的判决不是公正的判决,而是武断的。
在圆形剧场中间有一个壁炉,生火的仆人正在往里面扔浸有硫磺和沥青的北美油松;火光在灰泥墙上闪烁,形成晚上和黑夜的鸟类形像。这个壁炉及其形成这些形像的闪烁的光是他们判决的代表,因为他们能在任何案件中给事实或问题着色,并照着他们自己的偏见或喜好赋予它们一种表象。
半小时后,我看到一些穿着长袍和长外衣的老人和年轻人进入圆形剧场,摘下帽子,在桌旁开始审判。我在听的时候,注意到他们如何娴熟巧妙地照顾他们的朋友;他们扭曲和颠倒他们的判决,使它们看起来似乎很公正。他们如此行已经到了这种程度:连他们自己都看不出公正与不公正有什么区别。他们对此的说服从他们脸上流露出来,在他们声音的语调中也听得出来。然后,我从天上获得光照,由此对每个细节是否符合公正有一种感知。我看到他们如何努力掩饰不公正,给予它一种公正的表象,拣选一些有利于他们的法规,把所讨论的问题都归结到这些法规上,通过巧妙的推理把其它一切都搁置一边。他们做出判决后,这些判决被报告给有利于他们的客户、朋友和支持者;这些人则作为对他们的回报,不停地高呼:“哦,多么公正啊!哦,多么公正啊!”他们喊了很长一段距离。
此后,我与天堂天使谈论这些法官,将我的一些所见所闻告诉了他们。天使们说:“在其他人看来,这些法官似乎具有最敏锐的洞察力;而事实上,他们根本看不到一丁点公正或公平。如果不涉及偏袒,或拿走他们友谊的动机,他们就会像雕像一样坐在审判席上,只会说:‘我同意;我同意这个或那个。’这是因为他们所有的判决都有偏见,案件自始至终都伴随着他们的偏见和偏袒。因此,他们在其中只看到朋友的利益,对反对朋友的任何东西,他们都持怀疑的态度,或避免直视,甚至对它皱眉,或只用眼角瞥一眼。他们若不得不解决这个问题,就会把它卷入错综复杂的论据或推理中,就像蜘蛛把猎物缠在蛛网里并吃掉它们一样。因此,他们若不随从自己的偏见之网,就看不到任何合法权利。他们被检查是否能看到或感知到合法权利,结果发现他们不能。你们世界的居民无疑会对这个事实感到惊讶,但你可以告诉他们,这是一个被天堂天使核实过的真理。由于这些法官看不到任何公正,或对它没有任何感知,所以在天堂,我们不把他们视为人,而是视为人形的怪物形象,它们的头由偏袒构成,胸由不公正构成,手和脚由确认构成,脚底由公正构成;如果公正不利于朋友的利益,他们就会把它扔到脚底下,践踏它。
“但你现在会看到他们的真实面貌,因为他们的末日即将来临。”看哪,地面突然裂开了,桌子连同整个圆形剧场一起倒塌,这些人被吞没了,扔进洞穴,并被监禁。然后,我被问道:“你想在那里看到他们吗?”看哪!他们的脸看起来就像抛光的钢;身体从脖子到腰就像穿着豹皮的雕像;脚像蛇。我还看到他们堆放在桌子上的法律文书变成了扑克牌;他们不再是法官,坐在审判席上,现在他们的任务是把朱砂制成颜料,涂在妓女的脸上,把她们变成美女。看到这一切后,我想去看看另外两群人,一群由纯粹的推理者组成,一群由纯粹的确认者或论据提供者组成。但我被告知:“稍等,来自就在他们正上方的一个社群的天使们会给你作同伴;通过他们,你会从主那里获得光,并看到奇妙的事。”
490.神所创造的一切都是好的,这一点从创世记第一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创世记1: 10, 12, 18, 21, 25),经上说,“神看着是好的”,最后又说:“神看祂所造的一切,看哪,都甚好(创世记1:31)。”这一点从人在乐园的原始状态也明显看出来。但邪恶起源于人,这一点从亚当随后的堕落或堕落之后的状态,即他被赶出乐园明显看出来。由此清楚可知,除非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被赋予人,否则邪恶的原因就不是人,而是神了,因而神既创造了良善,又创造了邪恶。但认为神创造了邪恶是可憎、可怕的。由于神赋予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所以祂没有创造邪恶,也从未在人里面激发任何邪恶,因为祂是良善本身。神在良善中是全在的,不断敦促和恳求被接受;即便没有被接受,祂也不会退出。如果祂真的退出,人就会立刻死亡;事实上,他会化为乌有,因为人的生命,以及构成他的一切的持续存在都来自神。神没有创造邪恶,而是人自己引入了邪恶,因为人将不断从神流入的良善变成邪恶,从而背离神,转向自己。当这种情况发生时,良善的快乐仍然存在,但现在变成了邪恶的快乐;事实上,除非表面上类似前者的快乐留在他身上,否则人就不能继续存活,因为快乐构成他爱的生命。然而,这两种快乐彼此截然对立;但只要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他就不会意识到这一点。然而,死后,他会知道这一点,并对此有清晰的感知,因为那时,对良善的爱之快乐变成了天堂的幸福,而对邪恶的爱之快乐变成了地狱的恐怖。从上述内容明显看出,每个人都注定上天堂,没有人注定下地狱;但人若滥用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就会把自己交付地狱,从而欣然享受地狱所散发的东西。因为如前所述(TCR 475-478节),每个人都被保持在天堂与地狱中间,好叫他可以处于良善与邪恶之间的平衡状态,从而享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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