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31

331.良善和邪恶无

331.良善和邪恶无法共存,邪恶越被除去,良善越被关注,并被感觉为良善,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发出自己爱的气场;这个气场四处扩散,使自己被感受到,或对其他人产生影响,制造出和谐或反感的感觉。这些气场将善人与恶人分离。在良善能被认识、感知到和热爱之前,邪恶必须被除去,这一事实可以对比自然界中的许多情况;例如:假如有人在房间里养了一只美洲豹和一只黑豹,他自己可以与它们安全地生活在一起,因为他喂养它们;但其他人却无法拜访他,除非这些野兽被带走。

被邀请赴国王和王后筵席的宾客,在出席之前不是先洗脸洗手吗?婚礼结束后,新郎在与新娘进洞房之前,不是先洗净全身,穿上结婚礼服吗?在获得纯金或纯银之前,谁不先用火提炼矿石、除去渣滓?在将小麦收入粮仓之前,谁不先把稗子或杂草和小麦分开?在把大麦收到家里之前,谁不先用脱粒机脱去大麦的麦壳?

在生肉可以食用并摆到桌子上之前,谁不先将它进行烹煮、除去杂质?谁不会敲落园中树叶上的虫子,以免叶子被吃掉,果实由此被毁坏?谁不讨厌自己房间和前门的垃圾,然后打扫干净,尤其是在期待王子或公主驾临时?谁会喜欢并愿意娶一个浑身是病、满身脓疱和斑点的少女,无论她怎么化妆,穿着多么华丽,并竭力通过说好话和恭维来吸引他?

人应该从邪恶中洁净自己,而不是等着主在没有他的合作下这样做。否则,他就会像一个脸和衣服上沾满煤烟和污垢的仆人,走到主人那里说:“我主,洗净我吧。”主人岂不对他说:“你这愚蠢的仆人,你在说什么?看,有水、肥皂和手巾;难道你自己没有手、没有能力使用吗?自己洗去。”因此,主神必说:“你们已经从我这里得到了洁净的方法,也得到了意愿和做的能力;因此,你们要把我的这些礼物和恩赐当成自己的来使用,你们就会洁净;”等等。主在马太福音23章从头到尾都在教导说,外在人必须被洁净,但必须通过内在人被洁净。


真实的基督教 #196

196. (2)灵义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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