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0.前面说过,人越避开邪恶,就越意愿良善,因为邪恶和良善是对立面。事实上,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地狱,即邪恶,越被移除,天堂就越靠近,人就越专注于良善。情况就是这样,当我们如此关注十诫中的八条诫命时,这一点就变得非常明显了。例如一个人:
(1)越不拜别神,就越拜真神。
(2)越不妄称神的名,就越爱来自神的东西。
(3)越不想杀人,不想基于仇恨和报复行事,就越希望邻舍好。
(4)越不想通奸,就越想与配偶过贞洁的生活。
(5)越不想偷盗,就越追求诚实。
(6)越不想作假见证,就越思考并谈论真理。
(7和8)越不贪恋属于邻舍的东西,就越希望邻舍享受他自己的东西。
由此清楚可知,十诫包含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一切。因此,保罗说: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不作恶事害邻舍;所以爱是律法的完全。(罗马书13:8-10)
对此,必须增加两条教规以供新教会使用:
(1)没有人能凭自己避恶如罪,并实行系神眼里的良善的良善;但人越避恶如罪,就越不凭自己,而是从主那里实行良善。
(2)人必须貌似凭自己避恶如罪,并与它们争战;但如果一个人避开邪恶是由于其它任何原因,而不是因为它们是罪,那么他就没有避开它们,只是阻止它们出现在世人面前。
94.在当今基督教会,人们习惯称主为我们的救主,马利亚的儿子,很少称祂为神的儿子,除非这是指自永恒所生的神的儿子。这是因为罗马天主教认为圣母马利亚比其他所有人都更神圣,并将她尊为女神或女王,高于所有圣徒。然而,当主荣耀了祂的人身时,祂就脱去了属于祂母亲的一切,并披上了属于祂父亲的一切。本书随后的章节(TCR 102—103节)将充分说明这一点。当“主是马利亚的儿子”这句话成为挂在每个人舌头上的一种常见说法时,大量骇人的恶意观念就涌入教会,那些没有充分考虑圣言中论到主的话之人尤其如此;如父与祂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主称耶和华为祂的父,耶和华父称主为祂的儿子。由于主被称为马利亚的儿子,而不是神的儿子而造成的涌入教会的这些可怕后果是,在主方面的神性的观念,或说主的神性的观念丧失了,随之丧失的还有圣言中论到主是神的儿子所说的一切。这也给犹太教、阿里乌派、苏西尼派和最初的加尔文主义,最终给自然主义提供了一个入口;自然主义还带来以下疯狂观念或极端立场:主是马利亚给约瑟生的儿子,祂的灵魂来自母亲;因此,祂不是神的儿子,尽管祂被称为神的儿子。让每个人,无论是神职人员还是平信徒,都问问自己,关于主是马利亚的儿子,他是否只形成并持有祂只是一个人的观念。
由于早在第三世纪,当阿里乌派兴起时,这种观念就开始在基督徒中间盛行,所以尼西亚议会为了维护主的神性,就虚构了一个自永恒所生的神的儿子。当时,通过这种虚构,主的人身的确被提升为神性,并且现在对许多人来说,仍被提升为神性;然而,对那些视随之而来的合一为位格合一,就像两个人之间的合一一样,其中一个人比另一个人优越,或说一个是上级,一个是下级的人来说,它并没有被如此提升。由此导致的结果,除了整个基督教会的毁灭外,还有什么呢?而整个基督教会只建立在对处于人身的耶和华的敬拜之上,因而建立在神-人之上。主在许多地方声明,没有人能看见父,也没有人认识祂,或来到祂面前,或相信祂,除非通过祂的人身。如果不这样靠近祂,那么教会一切珍贵的种子都会变成价值不大的种子:橄榄树的种子会变成松树的种子;橘子树、柠檬树或香橼树、苹果树和梨树的种子变成柳树、榆树、菩提树和橡树的种子;葡萄树变成沼泽里的芦苇,小麦和大麦变成谷糠。事实上,一切属灵食物都变得像蛇所吃的尘土,因为那时,人里面的属灵之光变成了属世的,最终变成了感官-肉体的;就其本身而言,这样的光就是一种幻光。事实上,人变得像一只被剪掉翅膀的鸟,它试图飞翅,却掉到地上,在地上四处走动,只看到它脚前的东西;然后,当他思想有益于永生,或永生所必需的教会属灵事物时,他关于它们的想法,就像占卜者或小丑的想法一样毫无价值。当人认为主神、救赎主和救主只是马利亚的儿子,也就是说,只是一个人时,这就是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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