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0.前面说过,人越避开邪恶,就越意愿良善,因为邪恶和良善是对立面。事实上,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地狱,即邪恶,越被移除,天堂就越靠近,人就越专注于良善。情况就是这样,当我们如此关注十诫中的八条诫命时,这一点就变得非常明显了。例如一个人:
(1)越不拜别神,就越拜真神。
(2)越不妄称神的名,就越爱来自神的东西。
(3)越不想杀人,不想基于仇恨和报复行事,就越希望邻舍好。
(4)越不想通奸,就越想与配偶过贞洁的生活。
(5)越不想偷盗,就越追求诚实。
(6)越不想作假见证,就越思考并谈论真理。
(7和8)越不贪恋属于邻舍的东西,就越希望邻舍享受他自己的东西。
由此清楚可知,十诫包含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一切。因此,保罗说: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不作恶事害邻舍;所以爱是律法的完全。(罗马书13:8-10)
对此,必须增加两条教规以供新教会使用:
(1)没有人能凭自己避恶如罪,并实行系神眼里的良善的良善;但人越避恶如罪,就越不凭自己,而是从主那里实行良善。
(2)人必须貌似凭自己避恶如罪,并与它们争战;但如果一个人避开邪恶是由于其它任何原因,而不是因为它们是罪,那么他就没有避开它们,只是阻止它们出现在世人面前。
778.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和自己的聪明,凡从他那里发出的东西都从他生命的这两个要素或属性中获得其本质。因此,天使从与一个人的短暂交往中,就知道他的本质特征,从他的语气中知道他的爱,从他的话语中知道他的聪明。这是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有两种普遍性,即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他爱的容器和住所,理解力是他聪明的容器和住所。因此,凡从人那里发出的一切,无论行为还是言语,都构成这个人,就是这个人本身。同样,但在其卓越或高得多的层次上,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为祂的意愿属于神性之爱,神性之爱属于祂的意愿;而祂的理解力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祂的理解力;人的形式就是包含它们的容器,或说它们都包含在人的形式中。这些观点能使我们看到主如何是圣言,或说从这些观点中可以对主如何是圣言形成某种观念。而另一方面,反对圣言,即反对圣言中的神性真理,从而反对主及其教会的人,就是自己的邪恶和自己的虚假,两者都体现在他的心智,以及他的行为和言语中;行为和言语从身体发出,是身体对心智活动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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