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0.前面说过,人越避开邪恶,就越意愿良善,因为邪恶和良善是对立面。事实上,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地狱,即邪恶,越被移除,天堂就越靠近,人就越专注于良善。情况就是这样,当我们如此关注十诫中的八条诫命时,这一点就变得非常明显了。例如一个人:
(1)越不拜别神,就越拜真神。
(2)越不妄称神的名,就越爱来自神的东西。
(3)越不想杀人,不想基于仇恨和报复行事,就越希望邻舍好。
(4)越不想通奸,就越想与配偶过贞洁的生活。
(5)越不想偷盗,就越追求诚实。
(6)越不想作假见证,就越思考并谈论真理。
(7和8)越不贪恋属于邻舍的东西,就越希望邻舍享受他自己的东西。
由此清楚可知,十诫包含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一切。因此,保罗说: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不作恶事害邻舍;所以爱是律法的完全。(罗马书13:8-10)
对此,必须增加两条教规以供新教会使用:
(1)没有人能凭自己避恶如罪,并实行系神眼里的良善的良善;但人越避恶如罪,就越不凭自己,而是从主那里实行良善。
(2)人必须貌似凭自己避恶如罪,并与它们争战;但如果一个人避开邪恶是由于其它任何原因,而不是因为它们是罪,那么他就没有避开它们,只是阻止它们出现在世人面前。
414.一个人的国家比一个社区更是一个邻舍,因为国家是由许多社区组成的;因此,对国家的爱是一种更广、更高的爱。此外,爱国家就是爱公众福祉。一个人的国家就是邻舍,因为国家就像父母;他生在这个国家,国家一直滋养着他,现在继续滋养着他,并一直保护着他,现在继续保护着他,使他免受伤害。人们应当出于对国家的爱,根据国家的需要而向它行善;其中一些需要是属世的,一些需要是属灵的。属世的需要涉及世俗的生活和秩序,属灵的需要涉及属灵的生活和秩序。每个人都必须爱自己的国家,不是像爱他自己一样,而是胜过他自己,这是一条铭刻在人类心中的律法;每个正直的人都赞同的普世格言由此而来,即:如果国家受到来自敌人或其它任何源头的毁灭威胁,为国家献身是高尚的,为保卫国家而流血对一个士兵来说是光荣的。说这句格言是为了强调,对国家的爱何等伟大。要知道,那些爱自己的国家,出于善意为它提供良好服务的人,死后则爱主的国,因为那时,主的国就是他们的国家;那些爱主国的人,就是爱主自己,因为主是祂国度全部中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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