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30

330.前面说过,人

330.前面说过,人越避开邪恶,就越意愿良善,因为邪恶和良善是对立面。事实上,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地狱,即邪恶,越被移除,天堂就越靠近,人就越专注于良善。情况就是这样,当我们如此关注十诫中的八条诫命时,这一点就变得非常明显了。例如一个人:

(1)越不拜别神,就越拜真神。

(2)越不妄称神的名,就越爱来自神的东西。

(3)越不想杀人,不想基于仇恨和报复行事,就越希望邻舍好。

(4)越不想通奸,就越想与配偶过贞洁的生活。

(5)越不想偷盗,就越追求诚实。

(6)越不想作假见证,就越思考并谈论真理。

(7和8)越不贪恋属于邻舍的东西,就越希望邻舍享受他自己的东西。

由此清楚可知,十诫包含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一切。因此,保罗说: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不作恶事害邻舍;所以爱是律法的完全。(罗马书13:8-10)

对此,必须增加两条教规以供新教会使用:

(1)没有人能凭自己避恶如罪,并实行系神眼里的良善的良善;但人越避恶如罪,就越不凭自己,而是从主那里实行良善。

(2)人必须貌似凭自己避恶如罪,并与它们争战;但如果一个人避开邪恶是由于其它任何原因,而不是因为它们是罪,那么他就没有避开它们,只是阻止它们出现在世人面前。


真实的基督教 #254

第10节 异端邪说可

第10节 异端邪说可能会取自圣言的字义,但确认它们是有害的

254.前面(TCR 226-228节)已经说明,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教义就像一盏灯,使真正的真理看得见,这是因为圣言是由纯粹的对应写成的;因此,圣言中的许多事物都是真理的表象,不是赤裸的真理;许多话是照着纯属世人的理解来写的,然而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写的:简单人简单地理解,聪明人聪明地理解,智慧人智慧地理解。这就是圣言的性质,这些真理的表象,即被遮盖的真理,可以被视为赤裸的真理;但当被确认时,它们就会变成谬误,而谬误本质上是虚假。在基督教界,一切异端的出现,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是因为人们把真理的表象视为真正的真理,并确认它们。异端本身不会定人们的罪;但人们会因他们从圣言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来确认异端中固有的虚假,以及邪恶的生活而被定罪。因为每个人都生在他的祖国或父母的宗教中,从小就被引入其中,后来又坚持它;由于世俗事务,又由于他的理解力在感知这类真理上的软弱,或说由于他不能感知宗教真理,他也无法摆脱它的虚假。将人定罪的,是生活邪恶,同时确认虚假,直到彻底摧毁真正的真理。因为一个坚持自己的宗教,相信神的人,或一个视圣言为神圣,并出于宗教动机照十诫生活的基督徒,不会宣誓效忠虚假。因此,当他听到真理,并以自己的方式感知到它们时,他就能接受它们,从而摆脱虚假。但对一个确认其宗教虚假的人来说,情况就不是这样了,因为被确认的虚假永久存在,无法根除。事实上,确认之后的虚假就好像一个人宣誓效忠它,尤其当它迎和或粘附于他的自我之爱或自我聪明的骄傲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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