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0.前面说过,人越避开邪恶,就越意愿良善,因为邪恶和良善是对立面。事实上,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地狱,即邪恶,越被移除,天堂就越靠近,人就越专注于良善。情况就是这样,当我们如此关注十诫中的八条诫命时,这一点就变得非常明显了。例如一个人:
(1)越不拜别神,就越拜真神。
(2)越不妄称神的名,就越爱来自神的东西。
(3)越不想杀人,不想基于仇恨和报复行事,就越希望邻舍好。
(4)越不想通奸,就越想与配偶过贞洁的生活。
(5)越不想偷盗,就越追求诚实。
(6)越不想作假见证,就越思考并谈论真理。
(7和8)越不贪恋属于邻舍的东西,就越希望邻舍享受他自己的东西。
由此清楚可知,十诫包含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一切。因此,保罗说: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不作恶事害邻舍;所以爱是律法的完全。(罗马书13:8-10)
对此,必须增加两条教规以供新教会使用:
(1)没有人能凭自己避恶如罪,并实行系神眼里的良善的良善;但人越避恶如罪,就越不凭自己,而是从主那里实行良善。
(2)人必须貌似凭自己避恶如罪,并与它们争战;但如果一个人避开邪恶是由于其它任何原因,而不是因为它们是罪,那么他就没有避开它们,只是阻止它们出现在世人面前。
169.从存在于每个人里面的三位一体明显可知,神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每个人里面都有灵魂、身体和运作或活动;在主里面也是如此,因为正如保罗所说的,“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因此,主里面的三位一体是神性,而人里面的三位一体是人性。每个人都可以看出,以下神秘观念并没有理性的参与,即:有三个神性位格,但只有一位神,这神虽为一,却不是一个位格;相反,理性虽被催眠,却仍强迫嘴巴像鹦鹉一样说话。当理性沉睡时,口中的话语不就是死的声音吗?当嘴巴说出理性远离和不同意的话时,这话不是愚蠢的吗?如今,人类理性在神性三位一体方面,被捆绑得像监牢里一个戴着手铐脚镣的人;它可以比作因让圣火熄灭而被活埋的维斯塔贞女。然而,在教会之人的心智中,神性三位一体本应像一盏明灯一样闪耀,因为在其三位一体和一体性上的神,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神圣性中的全部。但如果灵魂成为一个神,身体成为另一个神,运作或活动成为第三个神,那么这与将一个人的三个要素分成三个彼此不同的部分有什么不同?这岂不是把他切成碎片并杀害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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