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9.十诫中有八诫,即第一、二、五、六、七、八、九、十诫,并未提及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它们没有告诉我们说要爱神、视神的名为圣、要爱邻、诚实正直地对待他。它们只是说“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不可妄称神的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人的东西”。总之,它们规定,不可心怀、思想或行出要么违背神,要么违背邻人的邪恶。它们并未要求去做诸如直接与爱和仁有关之类的事,而只是要求禁止去做诸如与它们对立的那类事。其原因在于,人越是避恶如罪 ,就越愿意行出爱与仁的善行。在关于仁的那一章(7章)可以看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起点就是不作恶,其次才是行善。
有两种完全对立的爱,即对意愿并行出良善的爱和对意愿并行出邪恶的爱。这后一种爱是属地狱的,而前一种爱是属天堂的。因为整个地狱具有对作恶之爱,而整个天堂具有对行善之爱。因人生在各种邪恶中,并且自出生起就倾向于追求地狱,又因他若不再生或重生,就无法进入天堂,故在他能意愿属于天堂的善行之前,必须先剔除属于地狱的邪恶。在与魔鬼分道扬镳之前,没有人能被主接纳。悔改(9章,509-570节)和改造与重生(10章,571-625节)这两章将说明如何剔除邪恶,以及人如何被带向行善
主在以赛亚书教导说,在人所行的善成为神眼里的善之前,必须先剔除邪恶: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以赛亚书1:16,17,18)
耶利米书中也有类似经文:
你当站在耶和华殿的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改善你们的所作所为,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是耶和华的殿,这是耶和华的殿,这是耶和华的殿(也就是祂的教会)。你们岂可偷盗、杀害、奸淫、起假誓,然后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殿,站在我面前,说,我们得救了,好再去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殿岂可成为贼窝?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的话。(耶利米书7:2,3,4,9,10,11)
在以赛亚书,我们还被教导:在从恶中洁净或净化之前,向神祷告不蒙垂听:
耶和华说,祸哉!犯罪的国民,担着罪孽的百姓,他们往后退步。你们举手祷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以赛亚书1:4,15)
当遵守十诫、避开邪恶时,爱与仁就会随之而来。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证明了这一点:
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此处的“命令”尤指十诫,十诫声明,不可作恶,也不可贪恋它们,然后人对神的爱和神对人的爱就会随之而来,就像恶被除去后,善随之而来一样。
806.“并且为在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表示因向主的敬拜者的灵魂施加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为在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 表示因向主的敬拜者的灵魂施加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这是因为“伸冤”表示报应。“流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施暴(AR 327, 684节),在此表示向“祂仆人”所指的主的敬拜者施暴。他们通过把对主的神性敬拜转到自己身上,并禁止阅读圣言而向这些人的灵魂施加伤害和暴行。经上论到主说,祂为其仆人的血伸冤或报仇,就好像是祂出于报复或报仇而如此行;但这仍不是出于报复或报仇,就像不是出于怒气和愤怒一样;然而,在圣言的许多地方,这些都被归于主(参看AR 525, 635, 658, 673节)。当恶人与善人分离,并被扔进地狱时,如发生在最后审判之日的情形,发怒和报仇就论及主;因此,这日被称为“忿怒的日子”,同样被称为“忿怒”,也被称为“报仇之日”;并不是说主发怒和报仇,而是说恶人向主发怒,对祂充满报复。这就像犯罪分子在判刑后迁怒于法律,报复法官一样;但法律不发怒,法官也不报复。
在以下经文中,“报仇”(或报复、复仇)就是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的;以赛亚书:
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赎之年已经来到。(以赛亚书63:4)
此处经上论述了主和最后的审判。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报仇之日,为锡安的争辩的报应之年。(以赛亚书34:8)
又:
看哪,你们的神必来报仇,必来施行神的报应,祂必拯救你们。(以赛亚书35:4)
路加福音:
这些是报仇的日子,要使经上所写的一切都得应验。(路加福音21:22)
此处经上论述了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时代的完结。以赛亚书: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宣告耶和华美意的日子,和我们神报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以赛亚书61:1, 2)
耶利米书:
我的灵魂岂不为此复仇呢?(耶利米书5:9, 29)
以赛亚书:
我要向巴别报仇,一个人也不宽容。(以赛亚书47:3)
耶利米书:
耶和华定意攻击巴别,将它毁灭,因这是耶和华报仇,就是为自己的殿报仇。(耶利米书51:11, 36)
申命记:
你们列族,祂的百姓啊,要歌唱;因祂要伸祂仆人流血的冤,报应祂的敌人,赎祂的地、祂的百姓。(申命记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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