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9

十诫包含属于对神之爱

十诫包含属于对神之爱的一切和属于对邻之爱的一切

329.十诫中有八条诫命,即第一、二、五、六、七、八、九、十条,都没有提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它们没有说要爱神、尊祂的名为圣,要爱邻,因而要诚实正直地对待他。它们只是说:“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不可妄称神的名;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舍的东西。”因此,一般来说,绝不可意愿、思想和实行要么反对神,要么反对邻舍的邪恶。经上之所以没有吩咐诸如与爱和仁直接相关的那类事,只是禁止诸如反对它们的那类事,是因为人越避恶如罪,就越意愿爱与仁之良善。在关于仁爱那一章(TCR 435-438节)中,你会看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第一步是不作恶,第二步才是行善。

有两种对立的爱,即:对意愿并实行良善的爱,和对意愿并实行邪恶的爱;这后者是地狱的,前者是天堂的,因为所有地狱都处于对作恶的爱,而所有天堂都处于对行善的爱。既然人生在各种邪恶中,因此从出生起就倾向于属地狱的东西,既然他不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再次出生,或重生,那么在他能意愿属于天堂的良善之前,属于地狱的邪恶必须被除去,是有必要的。因为没有人能被主收养,除非他与魔鬼分离。不过,悔改(TCR 509-570节),以及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这两章将说明,邪恶如何被除去,人如何被引导行善。

主在以赛亚书中教导说,在人所行的良善成为神眼里的良善之前,邪恶必须被除去: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6-18)

以下耶利米书中的经文与此类似:

你当站在耶和华的房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改善你们的行径和作为;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是耶和华的殿,耶和华的殿,耶和华的殿(即教会)。你们偷盗、杀害、通奸、起假誓,然后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房中,站在我面前,说,我们得救了,你们好去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房子岂可成为贼窝?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7:2-4, 9-11)

以赛亚书也教导说,在从邪恶中洗净或洁净之前,向神祷告不蒙垂听:

耶和华说,祸哉,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他们往后退步。你们伸手,我必掩目不看你们;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以赛亚书1:4, 15)

当一个人通过避开邪恶而遵守十诫时,爱和仁就会随之而来,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此处“诫命”尤指十诫,这些诫命规定,不可作恶,也不可贪恋它们,然后人对神的爱和神对人的爱就会随之而来,就像当邪恶被移除时,良善就会随之而来一样。


真实的基督教 #616

616.如果可以的话

616.如果可以的话,请告诉我,关于重生,是否还有比普遍存在于那些确认当今教会信仰的人中间的更盲目的愚蠢吗?该信仰教导说,信仰被注入人,而他就像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当它被注入时,随之而来的是称义,称义就是罪的赦免,重生和其它好处;人的努力必须完全排除在外,以免它向基督的功德施暴。为了更加牢固地确立这一教义,他们剥夺了人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坚持认为人在这些事物上绝对无能为力。这就好像只有神在祂那一方运作,而人没有被赋予在他那一方合作,从而与神结合的任何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人在重生方面,不就像一个被捆住手脚的人,像船上那些被称为桨奴的囚犯吗?

和这些人一样,他若挣脱了手铐脚镣,就会受到惩罚,或被判处死刑。他们还坚持认为,他若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向邻舍行善,为了救赎凭自己信神,就会受到同样的惩罚。如果一个人确认这些观点,然而又虔诚地渴望天堂,那么他就像一个幽灵,站着并猜想,那信仰及其好处是否已经注入他;或若没有,它是否会注入,因而猜想父神是否怜悯他,或祂的儿子是否为他代求,或圣灵是否因在其它地方忙碌而没有在他里面运作。最后,由于他对这个问题的完全无知,他可能会离开,并安慰自己说:“或许那恩典存在于我生活的道德中,我像以前一样保留着这种道德,或说那恩典存在于我现在仍在实践的道德中,就像我以前一样;因此,对我来说,这种道德是神圣的,而对那些没有获得这信仰的人来说,它是亵渎的。因此,为叫这种神圣留在我的道德中,以后我要小心,不可凭我自己行使仁爱或信仰。”还有更多。凡思想重生,却不相信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人,都会变成这样的幽灵,或若你更喜欢,变成这样的盐雕像(创世记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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