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诫包含属于对神之爱的一切和属于对邻之爱的一切
329.十诫中有八条诫命,即第一、二、五、六、七、八、九、十条,都没有提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它们没有说要爱神、尊祂的名为圣,要爱邻,因而要诚实正直地对待他。它们只是说:“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不可妄称神的名;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舍的东西。”因此,一般来说,绝不可意愿、思想和实行要么反对神,要么反对邻舍的邪恶。经上之所以没有吩咐诸如与爱和仁直接相关的那类事,只是禁止诸如反对它们的那类事,是因为人越避恶如罪,就越意愿爱与仁之良善。在关于仁爱那一章(TCR 435-438节)中,你会看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第一步是不作恶,第二步才是行善。
有两种对立的爱,即:对意愿并实行良善的爱,和对意愿并实行邪恶的爱;这后者是地狱的,前者是天堂的,因为所有地狱都处于对作恶的爱,而所有天堂都处于对行善的爱。既然人生在各种邪恶中,因此从出生起就倾向于属地狱的东西,既然他不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再次出生,或重生,那么在他能意愿属于天堂的良善之前,属于地狱的邪恶必须被除去,是有必要的。因为没有人能被主收养,除非他与魔鬼分离。不过,悔改(TCR 509-570节),以及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这两章将说明,邪恶如何被除去,人如何被引导行善。
主在以赛亚书中教导说,在人所行的良善成为神眼里的良善之前,邪恶必须被除去: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6-18)
以下耶利米书中的经文与此类似:
你当站在耶和华的房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改善你们的行径和作为;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是耶和华的殿,耶和华的殿,耶和华的殿(即教会)。你们偷盗、杀害、通奸、起假誓,然后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房中,站在我面前,说,我们得救了,你们好去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房子岂可成为贼窝?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7:2-4, 9-11)
以赛亚书也教导说,在从邪恶中洗净或洁净之前,向神祷告不蒙垂听:
耶和华说,祸哉,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他们往后退步。你们伸手,我必掩目不看你们;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以赛亚书1:4, 15)
当一个人通过避开邪恶而遵守十诫时,爱和仁就会随之而来,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此处“诫命”尤指十诫,这些诫命规定,不可作恶,也不可贪恋它们,然后人对神的爱和神对人的爱就会随之而来,就像当邪恶被移除时,良善就会随之而来一样。
VIII.那些虽然没有省察自己,但却因邪恶是罪而停止邪恶的人也悔改;
那些出于宗教或宗教动机而做仁爱作为的人同样实行这种悔改
535.由于在改革宗基督教界,因本章最后几节(TCR 564-566节)给出的许多原因,实际的悔改是极其困难的,这种悔改在于省察自己,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向主祷告,开始新的生活,所以此处会提出一种更容易的悔改,即:当有人正在思想和打算任何邪恶时,他要对自己说:“虽然我正在思想和打算它,但我不会做它,因为它是罪。”通过这种方式,他就会遏制或打破从地狱注入他的试探,并阻止它进一步进入。奇怪的是,任何人都很容易指责另一个正打算作恶的人,对他说:“不要这样做,因为这是罪。”然而,他很难对自己说同样的话;这是因为后一种情况触及意愿,而前一种情况只触及离听最近的思维,或说后者需要意愿的活动,而前者只需要基于所听到的事的低层次的思维。
在灵界曾做过一次调查,看看谁能实行这种实际的悔改;结果发现,他们就像辽阔的沙漠或旷野中的鸽子一样罕见。有些人说,他们能以更容易的方式悔改,但不能在神面前省察自己,并承认自己的罪。然而,所有出于宗教或宗教动机行善的人的确都会避免实际的邪恶,但他们很少反思意愿的内层,以为他们没有处于邪恶,因为他们处于良善;他们甚至以为良善遮盖了邪恶。但我的朋友,仁爱的第一步,或第一件事是避开邪恶。圣言、十诫、洗礼、圣餐和理性本身都教导了这一点;因为没有某种自我反省,人怎能逃离并驱逐邪恶呢?除非良善从内层被洁净,否则良善怎能变成良善呢?我知道,所有虔诚的人,以及所有理性健全的人,读到这一点时,都会同意,并视之为真正的真理;然而,很少有人会相应地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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