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诫包含属于对神之爱的一切和属于对邻之爱的一切
329.十诫中有八条诫命,即第一、二、五、六、七、八、九、十条,都没有提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它们没有说要爱神、尊祂的名为圣,要爱邻,因而要诚实正直地对待他。它们只是说:“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不可妄称神的名;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舍的东西。”因此,一般来说,绝不可意愿、思想和实行要么反对神,要么反对邻舍的邪恶。经上之所以没有吩咐诸如与爱和仁直接相关的那类事,只是禁止诸如反对它们的那类事,是因为人越避恶如罪,就越意愿爱与仁之良善。在关于仁爱那一章(TCR 435-438节)中,你会看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第一步是不作恶,第二步才是行善。
有两种对立的爱,即:对意愿并实行良善的爱,和对意愿并实行邪恶的爱;这后者是地狱的,前者是天堂的,因为所有地狱都处于对作恶的爱,而所有天堂都处于对行善的爱。既然人生在各种邪恶中,因此从出生起就倾向于属地狱的东西,既然他不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再次出生,或重生,那么在他能意愿属于天堂的良善之前,属于地狱的邪恶必须被除去,是有必要的。因为没有人能被主收养,除非他与魔鬼分离。不过,悔改(TCR 509-570节),以及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这两章将说明,邪恶如何被除去,人如何被引导行善。
主在以赛亚书中教导说,在人所行的良善成为神眼里的良善之前,邪恶必须被除去: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6-18)
以下耶利米书中的经文与此类似:
你当站在耶和华的房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改善你们的行径和作为;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是耶和华的殿,耶和华的殿,耶和华的殿(即教会)。你们偷盗、杀害、通奸、起假誓,然后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房中,站在我面前,说,我们得救了,你们好去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房子岂可成为贼窝?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7:2-4, 9-11)
以赛亚书也教导说,在从邪恶中洗净或洁净之前,向神祷告不蒙垂听:
耶和华说,祸哉,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他们往后退步。你们伸手,我必掩目不看你们;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以赛亚书1:4, 15)
当一个人通过避开邪恶而遵守十诫时,爱和仁就会随之而来,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此处“诫命”尤指十诫,这些诫命规定,不可作恶,也不可贪恋它们,然后人对神的爱和神对人的爱就会随之而来,就像当邪恶被移除时,良善就会随之而来一样。
496.人在自由中接受的东西会留在他身上,因为他的意愿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的;还因为它进入他的爱,或说成为他爱的一部分,这爱承认它是自己的,并通过它来形成自己。这一点要通过对比来说明,由于这些对比取自自然界,或自然事物,所以热将代替爱。众所周知,一切植物的毛孔都通过热并照着这热的量或程度而打开;随着这些毛孔打开,植物从内部回到它自己性质的形式,或转向发展这形式,并自发吸收营养,保留适合的东西,从而促进它的成长。类似的事发生在动物身上;凡它出于对营养的爱或食欲所选择和食用的食物都会成为它身体的一部分,从而留在里面。适合的东西不断添加到身体中,因为身体的一切组成部分都在不断更新。这种情况并不广为人知,只有很少的人或一些学者知道。
对动物来说,热也会打开其身体的各个部分,使它们的属世之爱自由行动;因此,在春夏时节,它们就进入并回归繁殖和养育幼崽的本能。它们出于最大的自由如此行,因为如此行属于通过创造被植入它们的主导爱,以便宇宙可以被保持在它被创造所处的状态。
爱的自由可以用热所带来的这种自由来说明,因为爱产生热,这从爱的效果明显看出来,因为随着爱被提升到热情,或变成熊熊燃烧的愤怒之火,人就会被点燃、发热和激动。血液的热,或人的生命之热和总体上动物的生命之热,不是来自其它源头。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身体器官通过热适应了自由接受那些爱所渴望的东西。
人里面的一切事物,或人体的一切内在部分都处于这种平衡和随之而来的自由。在这种自由中,心脏上下同等地驱动血液,肠系膜分发乳糜,肝脏为血液工作,肾脏分泌,腺体过滤等等。如果这种平衡受损,那么身体器官或部位就会紊乱或患病,陷入瘫痪或运动失调;在这种情况下,平衡和自由是一体的。在被造宇宙中没有任何物质不趋向于平衡,以便它可以处于自由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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