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9

十诫包含属于对神之爱

十诫包含属于对神之爱的一切和属于对邻之爱的一切

329.十诫中有八条诫命,即第一、二、五、六、七、八、九、十条,都没有提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它们没有说要爱神、尊祂的名为圣,要爱邻,因而要诚实正直地对待他。它们只是说:“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不可妄称神的名;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舍的东西。”因此,一般来说,绝不可意愿、思想和实行要么反对神,要么反对邻舍的邪恶。经上之所以没有吩咐诸如与爱和仁直接相关的那类事,只是禁止诸如反对它们的那类事,是因为人越避恶如罪,就越意愿爱与仁之良善。在关于仁爱那一章(TCR 435-438节)中,你会看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第一步是不作恶,第二步才是行善。

有两种对立的爱,即:对意愿并实行良善的爱,和对意愿并实行邪恶的爱;这后者是地狱的,前者是天堂的,因为所有地狱都处于对作恶的爱,而所有天堂都处于对行善的爱。既然人生在各种邪恶中,因此从出生起就倾向于属地狱的东西,既然他不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再次出生,或重生,那么在他能意愿属于天堂的良善之前,属于地狱的邪恶必须被除去,是有必要的。因为没有人能被主收养,除非他与魔鬼分离。不过,悔改(TCR 509-570节),以及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这两章将说明,邪恶如何被除去,人如何被引导行善。

主在以赛亚书中教导说,在人所行的良善成为神眼里的良善之前,邪恶必须被除去: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6-18)

以下耶利米书中的经文与此类似:

你当站在耶和华的房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改善你们的行径和作为;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是耶和华的殿,耶和华的殿,耶和华的殿(即教会)。你们偷盗、杀害、通奸、起假誓,然后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房中,站在我面前,说,我们得救了,你们好去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房子岂可成为贼窝?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7:2-4, 9-11)

以赛亚书也教导说,在从邪恶中洗净或洁净之前,向神祷告不蒙垂听:

耶和华说,祸哉,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他们往后退步。你们伸手,我必掩目不看你们;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以赛亚书1:4, 15)

当一个人通过避开邪恶而遵守十诫时,爱和仁就会随之而来,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此处“诫命”尤指十诫,这些诫命规定,不可作恶,也不可贪恋它们,然后人对神的爱和神对人的爱就会随之而来,就像当邪恶被移除时,良善就会随之而来一样。


真实的基督教 #455

455.至于就内在人

455.至于就内在人而言,恶人是什么样,善人是什么样,这可从下面对地狱和天堂的简要描述中看出来,因为恶人的内在人与地狱里的魔鬼结合,而善人的内在人与天堂里的天使结合。地狱因其爱而处于一切邪恶的快乐,也就是说,处于仇恨、报复、谋杀、抢劫和偷盗,以及谩骂和毁谤,并否认神和亵渎圣言的快乐。这些快乐就潜藏在人的欲望中,而他却没有反思这些欲望。为了满足这些快乐,它们就像点燃的火炬一样熊熊燃烧;这就是圣言中地狱之火的意思。但天堂的快乐是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的快乐。

由于地狱的快乐与天堂的快乐相反,所以它们之间有一个巨大的中间区域,天堂的快乐从上面流入这个区域,地狱的快乐则从下面流入这个区域。当人活在世上时,他就在该区域的中间,以便他可以处于平衡,从而处于一种自由的状态,既可以转向天堂,也可以转向地狱。这个空间就是那些在天堂里的人和那些在地狱里的人之间所限定的“大深渊”(路加福音16:26)的意思。

由此明显可知,爱的友谊在恶人中间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即:它在他们的外在人中表现出友谊的姿态或装腔作势,模仿友谊的行为,假装道德,以便他们可以布下网罗,或进一步发展自己的手段,找机会满足他们的爱之快乐,他们的内在人则因这些快乐而燃烧。只有对法律的惧怕,以及随之而来的对丧失名声和生命的惧怕能阻止他们,并约束他们的行为。因此,他们的友谊就像藏在糖里的蜘蛛,面包里的毒蛇,蜂蜜蛋糕里的小鳄鱼,或草丛里的蛇。

这就是恶人与任何人建立的友谊。但在那些确认处于邪恶的人中间,如小偷、强盗和海盗,只要他们一心一意地掠夺,友谊是亲密的;因为这时,他们就像兄弟一样彼此拥抱,享受盛宴、唱歌、跳舞,并密谋毁灭他人。然而,每个人在心里都视他的好伙伴为敌人,或说看待自己的同伴,就像一个敌人看待另一个敌人。这也是狡猾的强盗在他的同伙身上看到并害怕的东西,或说聪明的盗贼能在他的同伙身上看到这种敌意并害怕它。因此,很明显,这种人之间没有友谊,只有无法消除的深深仇恨。

455a.凡没有公开与作恶的人交往、参与抢劫,而是为了作为目的的各种功用而过着一种文明道德的生活,但却没有抑制内在人中的欲望之人,可能会以为自己的友谊并不具有这种性质。然而,我被恩准从灵界的大量例子中确切地得知,对所有弃绝信仰,蔑视教会的圣物,认为它们不是为自己设计的,只是为普通人设计的之人来说,友谊在不同程度上是这样,或说或多或少具有这种性质。对有些人来说,地狱之爱的快乐就像树皮覆盖的阴燃原木中的火一样隐藏起来;对有些人来说,这些快乐就像灰烬下的活煤或烧红的炭一样隐藏起来;对有些人来说,它们就像遇着火或光线就容易熊熊燃烧起来的蜡火炬一样隐藏起来;对有些人来说,它们则以其它方式隐藏起来。这就是所有从心里弃绝或驱逐宗教事物之人的性质。他们的内在人在地狱里;但只要他们仍活在世上,他们就因在外在上假装道德而对自己的状态一无所知,他们不承认任何人为自己的邻舍,只承认他们自己和自己的孩子为自己的邻舍。他们要么轻蔑地看待其他所有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像埋伏等待,伺机袭击巢中鸟儿的猫),要么仇恨地看待他们(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像看到可以吞吃的狗的狼)。提到这些事是为了表明从仁爱的对立面来看,或通过对照其对立面,仁爱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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