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诫包含属于对神之爱的一切和属于对邻之爱的一切
329.十诫中有八条诫命,即第一、二、五、六、七、八、九、十条,都没有提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它们没有说要爱神、尊祂的名为圣,要爱邻,因而要诚实正直地对待他。它们只是说:“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不可妄称神的名;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舍的东西。”因此,一般来说,绝不可意愿、思想和实行要么反对神,要么反对邻舍的邪恶。经上之所以没有吩咐诸如与爱和仁直接相关的那类事,只是禁止诸如反对它们的那类事,是因为人越避恶如罪,就越意愿爱与仁之良善。在关于仁爱那一章(TCR 435-438节)中,你会看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第一步是不作恶,第二步才是行善。
有两种对立的爱,即:对意愿并实行良善的爱,和对意愿并实行邪恶的爱;这后者是地狱的,前者是天堂的,因为所有地狱都处于对作恶的爱,而所有天堂都处于对行善的爱。既然人生在各种邪恶中,因此从出生起就倾向于属地狱的东西,既然他不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再次出生,或重生,那么在他能意愿属于天堂的良善之前,属于地狱的邪恶必须被除去,是有必要的。因为没有人能被主收养,除非他与魔鬼分离。不过,悔改(TCR 509-570节),以及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这两章将说明,邪恶如何被除去,人如何被引导行善。
主在以赛亚书中教导说,在人所行的良善成为神眼里的良善之前,邪恶必须被除去: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6-18)
以下耶利米书中的经文与此类似:
你当站在耶和华的房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改善你们的行径和作为;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是耶和华的殿,耶和华的殿,耶和华的殿(即教会)。你们偷盗、杀害、通奸、起假誓,然后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房中,站在我面前,说,我们得救了,你们好去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房子岂可成为贼窝?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7:2-4, 9-11)
以赛亚书也教导说,在从邪恶中洗净或洁净之前,向神祷告不蒙垂听:
耶和华说,祸哉,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他们往后退步。你们伸手,我必掩目不看你们;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以赛亚书1:4, 15)
当一个人通过避开邪恶而遵守十诫时,爱和仁就会随之而来,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此处“诫命”尤指十诫,这些诫命规定,不可作恶,也不可贪恋它们,然后人对神的爱和神对人的爱就会随之而来,就像当邪恶被移除时,良善就会随之而来一样。
258.确认圣言中的真理的表象是有害的,这会导致谬误产生,从而导致隐藏在这些表象里面的神性真理被摧毁;其根本原因是,圣言字义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与天堂相通。因为前面(TCR 196-200, 248-253节)已经说明,在字义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或属灵意义,这灵义在从人到天堂的路上被打开。灵义的一切都是真正的真理;因此,当人处于虚假,并将字义应用于这些虚假时,这些虚假就会进入灵义;当它们进入时,真理就会消散,这种事发生在从人到天堂的路上。这就好像一个装满胆汁的闪光皮囊被一个人扔向另一个人,在到达另一个人之前在空中爆裂,胆汁四射。于是,当对方闻到被胆汁污染的空气时,他转过身去,闭上嘴巴,以免胆汁沾到他的舌头上。这一点也可以比作一个用香柏树的枝条绑住的皮瓶,里面装着满了虫子的醋,这瓶子在路上爆裂了,它的臭味被另一个人闻到了,结果他恶心作呕,急忙扇走,防止臭味进入他的鼻孔。这一点还可以比作杏仁壳,里面不是杏仁,而是一条新生的蛇;这壳被敲破,这条小蛇就被风吹向另一个人的眼睛,对方自然会转身避开它。当一个处于虚假,将圣言字义的某个部分用来确认其虚假的人阅读圣言时,情况就是这样;在这种情况下,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圣言就会被弃绝,以免任何这样的东西或污染流入并侵扰天使。因为当虚假触及真理时,这就像针尖触及神经纤维或瞳孔一样;众所周知,神经纤维会立即卷曲成螺旋状,缩回到自己里面,眼睛刚一触到,就会闭上眼睑。这一切清楚表明,被歪曲的真理会破坏与天堂的沟通渠道,并关闭天堂。这就是为何确认任何异端的虚假都是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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