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9

十诫包含属于对神之爱

十诫包含属于对神之爱的一切和属于对邻之爱的一切

329.十诫中有八条诫命,即第一、二、五、六、七、八、九、十条,都没有提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它们没有说要爱神、尊祂的名为圣,要爱邻,因而要诚实正直地对待他。它们只是说:“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不可妄称神的名;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舍的东西。”因此,一般来说,绝不可意愿、思想和实行要么反对神,要么反对邻舍的邪恶。经上之所以没有吩咐诸如与爱和仁直接相关的那类事,只是禁止诸如反对它们的那类事,是因为人越避恶如罪,就越意愿爱与仁之良善。在关于仁爱那一章(TCR 435-438节)中,你会看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第一步是不作恶,第二步才是行善。

有两种对立的爱,即:对意愿并实行良善的爱,和对意愿并实行邪恶的爱;这后者是地狱的,前者是天堂的,因为所有地狱都处于对作恶的爱,而所有天堂都处于对行善的爱。既然人生在各种邪恶中,因此从出生起就倾向于属地狱的东西,既然他不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再次出生,或重生,那么在他能意愿属于天堂的良善之前,属于地狱的邪恶必须被除去,是有必要的。因为没有人能被主收养,除非他与魔鬼分离。不过,悔改(TCR 509-570节),以及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这两章将说明,邪恶如何被除去,人如何被引导行善。

主在以赛亚书中教导说,在人所行的良善成为神眼里的良善之前,邪恶必须被除去: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6-18)

以下耶利米书中的经文与此类似:

你当站在耶和华的房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改善你们的行径和作为;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是耶和华的殿,耶和华的殿,耶和华的殿(即教会)。你们偷盗、杀害、通奸、起假誓,然后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房中,站在我面前,说,我们得救了,你们好去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房子岂可成为贼窝?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7:2-4, 9-11)

以赛亚书也教导说,在从邪恶中洗净或洁净之前,向神祷告不蒙垂听:

耶和华说,祸哉,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他们往后退步。你们伸手,我必掩目不看你们;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以赛亚书1:4, 15)

当一个人通过避开邪恶而遵守十诫时,爱和仁就会随之而来,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此处“诫命”尤指十诫,这些诫命规定,不可作恶,也不可贪恋它们,然后人对神的爱和神对人的爱就会随之而来,就像当邪恶被移除时,良善就会随之而来一样。


真实的基督教 #19

19.(1)独一神凭

19.(1)独一神凭存在而被称为耶和华,也就是说,因为唯独祂今在、昔在和永在;还因为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众所周知,“耶和华”表示“自有永有”(I am  and  Being,直译,我是和存在);自上古时代以来,神就被如此称呼,这一点从创世记或创世书清楚看出来,在那里的第一章,祂被称为“神”,在第二章和后续章节,祂被称为“耶和华神”,后来,当亚伯拉罕经由雅各而来的后裔因长期寄居在埃及而忘了神的名字时,它重新唤回他们的记忆;如经上所记:

摩西对神说,你的名字是什么?神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的差我到你们这里来;你要说,耶和华你们祖宗的神,差我到你们这里来;这是我的名,直到永远,这也是我的纪念,直到代代。(出埃及记3:13-15)

既然唯独神是自有永有的,或是耶和华,那么凡不从祂那里获得其存在的,都不能存在于受造宇宙中;下面会看到这是怎么回事。以下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以赛亚书44:6; 启示录1:8; 22:13)

这些话表示祂从初至末都是自我(Self)或自身,是独一无二的,是一切事物的源头。

神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始和终”,因为阿拉法是希腊字母表中的第一个字母,俄梅戛是最后一个字母;因此,这两个字母表示在复合体中的一切事物,或综合起来的一切事物。原因在于,在灵界,字母表中的每个字母都表示某种事物。由于元音赋予音调,或每个元音都是声音的一个象征,所以元音表示属于情感或爱的某种事物。这就是灵人或天使的言语和写作的起源。但迄今为止,这仍是一个未知的奥秘;因为有一种通用语言是所有天使和灵人的语言,这种语言与世人的任何语言都没有共同之处。每个人死后都会使用这种语言,因为它是每个人自受造以来所固有的;因此,在灵界,所有人都能理解彼此。我经常被允许听到这种语言,并将其与世上的语言进行比较,发现无论在哪个方面,它都与地上的任何属世语言不一致。它在其初始元素或基本原则上就不同于这些语言,也就是说,每个单词的每个字母都有其特定含义。正因如此,神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意思是,祂从初至末都是自我或自身,是独一无二的,是一切事物的源头。关于从天使的属灵思维中流出的这种语言和写作形式,可参看《婚姻之爱》(326-329节),以及本书后面的章节(TCR 280, 365, 3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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