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诫包含属于对神之爱的一切和属于对邻之爱的一切
329.十诫中有八条诫命,即第一、二、五、六、七、八、九、十条,都没有提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它们没有说要爱神、尊祂的名为圣,要爱邻,因而要诚实正直地对待他。它们只是说:“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不可妄称神的名;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舍的东西。”因此,一般来说,绝不可意愿、思想和实行要么反对神,要么反对邻舍的邪恶。经上之所以没有吩咐诸如与爱和仁直接相关的那类事,只是禁止诸如反对它们的那类事,是因为人越避恶如罪,就越意愿爱与仁之良善。在关于仁爱那一章(TCR 435-438节)中,你会看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第一步是不作恶,第二步才是行善。
有两种对立的爱,即:对意愿并实行良善的爱,和对意愿并实行邪恶的爱;这后者是地狱的,前者是天堂的,因为所有地狱都处于对作恶的爱,而所有天堂都处于对行善的爱。既然人生在各种邪恶中,因此从出生起就倾向于属地狱的东西,既然他不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再次出生,或重生,那么在他能意愿属于天堂的良善之前,属于地狱的邪恶必须被除去,是有必要的。因为没有人能被主收养,除非他与魔鬼分离。不过,悔改(TCR 509-570节),以及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这两章将说明,邪恶如何被除去,人如何被引导行善。
主在以赛亚书中教导说,在人所行的良善成为神眼里的良善之前,邪恶必须被除去: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6-18)
以下耶利米书中的经文与此类似:
你当站在耶和华的房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改善你们的行径和作为;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是耶和华的殿,耶和华的殿,耶和华的殿(即教会)。你们偷盗、杀害、通奸、起假誓,然后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房中,站在我面前,说,我们得救了,你们好去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房子岂可成为贼窝?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7:2-4, 9-11)
以赛亚书也教导说,在从邪恶中洗净或洁净之前,向神祷告不蒙垂听:
耶和华说,祸哉,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他们往后退步。你们伸手,我必掩目不看你们;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以赛亚书1:4, 15)
当一个人通过避开邪恶而遵守十诫时,爱和仁就会随之而来,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此处“诫命”尤指十诫,这些诫命规定,不可作恶,也不可贪恋它们,然后人对神的爱和神对人的爱就会随之而来,就像当邪恶被移除时,良善就会随之而来一样。
15.(8)对承认数位神,而不是一位神的人来说,教会根本无法凝聚起来,或与教会有关的事物没有连贯性,又或说教会的原则不复存在。在信仰上承认,并从心里敬拜一位神的人既在地上圣徒的团契中,也在天堂天使的团契中。这些人被称为“团契”,也的确是团契,因为他们在一位神里面,这一位神也在他们里面。此外,他们与整个天使天堂结合,我敢说,与那里的所有人和每一个人结合,因为他们都像一位父亲的孩子和后代,在性情或心智、举止和特征上都很相似,他们由此互相认识。天使天堂照着对良善之爱的所有不同种类而被和谐地排列为各个社群,这些不同种类都指向一种普遍的爱,即对神的爱。所有在信仰上承认,并从心里敬拜一位神,也就是宇宙的创造者,救赎主和重生者的人,都从这爱中出生。
但对那些靠近并敬拜数位神,而不是一位神的人来说,或对那些嘴上宣称一位神,想的却是三位神的人来说,如当今教会中那些将神分成三个位格,声称每个位格都独自为神,并将不属于其他位格的不同品质或属性归给每个位格的人所行的那样,情况就截然不同了。由此不仅导致神的一体性的瓦解,还导致神学本身的瓦解,并进一步导致神学所属的人类心智的瓦解。除了在教会事物上的困惑和不连贯之外,由此还能导致什么结果呢?这就是当今教会的状态,这一点将在本书附录中说明。事实是,将神或神性本质分为三个位格,其中每个位格都独自为神,导致了对神的否认。这就像有人要进入圣殿去敬拜,却在祭坛上看到被描绘为亘古常在者的一位神,被描绘为大祭司的另一位神,和被描绘为飞行风神的第三位神,上面刻着:“这三位是一位神。”或像在那里看到被描绘为一个身体上有三个头,或一个头下面有三个身体之人的一体三位,这将是怪物。如果有人带着这种观念进入天堂,那么他肯定会被速速赶出去,即便他声称这个头或这些头表示本质,这个身体或这些身体表示它不同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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