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8.肉体、眼目和其它感官的欲望,当与灵的欲望,即情感、渴望和快乐分离时,完全就像野兽的欲望,因而本身就是兽性的。但灵的情感是天使所拥有的那种情感,因此可被称为真正的人。因此,一个人越是沉溺于肉体的欲望,就越是动物和野兽;但一个人越是满足灵的渴望,就越是一个人和一位天使。肉体的欲望可以比作枯萎干巴的葡萄和野葡萄;而灵的情感可以比作多汁味美的葡萄,以及从葡萄中榨出的葡萄酒的味道。肉体的欲望也可以比作有驴、山羊和猪的马厩;而灵的情感可以比作有良种马、绵羊和羔羊的马厩。事实上,它们就像驴和马、山羊和绵羊,猪和羔羊一样不同,一般来说,就像渣滓和黄金、石灰和白银、珊瑚和红宝石一样不同,等等。欲望和行为就像血和肉,或火焰和油一样紧密相连;因为欲望在行为里面,就像来自肺的空气在呼吸或说话里面,或当船只航行时,风在帆上,或水在驱动机械、使它移动的轮子上一样。
IX.当在主神救主面前认罪,然后祈求帮助和力量来抵制邪恶
538.当靠近主神救主,因为祂是天地之神,是救赎主和救主,全能、全知、全在、怜悯本身,以及公义都属于祂;还因为人是祂的创造物,教会是祂的羊圈;又因为在新约,祂经常吩咐人们要靠近、敬拜和崇拜祂。祂在约翰福音中以这些话吩咐,要唯独靠近祂: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可找着草场。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他们得生命,并且得的丰盛。我是好牧人。(约翰福音10:1, 2, 9-11)
人不可“从别处爬进去”,是指他不可靠近父神,因为父神是不可见的,因而是不可接近的,与祂结合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为何祂自己降世,使自己变得可见,可接近,与祂结合也是可能的;这样做只是为了人可以得救。因为除非在思维上,神作为一个人被靠近,否则关于神的一切观念都会灭亡,就像当视线指向宇宙,也就是指向空洞的虚无,或自然界,或自然界中可见的东西时,它会崩塌一样。
自永恒就为一的神自己来到了这个世界,这一点从主救主的诞生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祂是由至高者的能力通过圣灵成孕的,因此祂的人身是从童女马利亚出生的。由此可知,祂的灵魂是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因为神是不可分割的;由此出生的人身就是父神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2, 34, 35)。由此也可知,当靠近主神救主时,也就靠近了父;因此,腓力求主将父显给他们看,祂回答他说:
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关于这些要点,详情可参看关于神、主、圣灵和三位一体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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