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8

328.肉体、眼目和

328.肉体、眼目和其它感官的欲望,当与灵的欲望,即情感、渴望和快乐分离时,完全就像野兽的欲望,因而本身就是兽性的。但灵的情感是天使所拥有的那种情感,因此可被称为真正的人。因此,一个人越是沉溺于肉体的欲望,就越是动物和野兽;但一个人越是满足灵的渴望,就越是一个人和一位天使。肉体的欲望可以比作枯萎干巴的葡萄和野葡萄;而灵的情感可以比作多汁味美的葡萄,以及从葡萄中榨出的葡萄酒的味道。肉体的欲望也可以比作有驴、山羊和猪的马厩;而灵的情感可以比作有良种马、绵羊和羔羊的马厩。事实上,它们就像驴和马、山羊和绵羊,猪和羔羊一样不同,一般来说,就像渣滓和黄金、石灰和白银、珊瑚和红宝石一样不同,等等。欲望和行为就像血和肉,或火焰和油一样紧密相连;因为欲望在行为里面,就像来自肺的空气在呼吸或说话里面,或当船只航行时,风在帆上,或水在驱动机械、使它移动的轮子上一样。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仁爱的家庭义

431.仁爱的家庭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的义务和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并后者对前者的义务。这些义务因与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管理有关,所以如此之多,以至于若列举出来,它们会填满一本书。每个人都被引导出于一种不同于在日常职业中驱动他的爱来履行这些义务。丈夫和妻子出于并照着婚姻之爱来履行他们对彼此的义务;父母出于植入每个人、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来履行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则出于并照着另一种爱来履行对父母的义务,这种爱与服从义务原则或出于责任感的服从紧密相连。但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他们的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源于对管理或权威的爱,这爱取决于每个人的心智状态。

然而,婚姻之爱和对子女的爱,连同这些爱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不像履行属于一个人的工作的义务那样产生对邻之爱,因为父母之爱同等地存在于坏人和好人身上,事实上,有时在坏人身上更强烈;此外,这爱也存在于无法形成或发展出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老虎、蛇,和绵羊、山羊一样爱自己的后代;猫头鹰和鸽子一样爱自己的后代。

至于具体的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和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它们内在是不同的,尽管它们外在看起来是一样的。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来说,这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是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他们照着孩子的道德、美德、善意或热情和服务公众的资格或才能、潜力而爱自己的孩子。但对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仁爱没有与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结合;因此,许多这样的父母甚至爱邪恶、不道德和狡诈的孩子胜过良善、道德和谨慎的孩子;因此,他们爱那些对公众无用的孩子胜过那些有用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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