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7

327.从属灵之义而

327.从属灵之义而言,这些诫命禁止一切违反灵的私欲,也就是说,禁止那些反对教会灵性之物,主要涉及信与仁。若不驯服这些私欲,放任肉体自行其是,那么肉体就会冲进一切罪行。这一点从保罗书信中清楚可知:
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加拉太书5:17)
从《雅各书》也清楚可知: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各书1:14,15)
还可从彼得后书清楚可知:
主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等候审判的日子。那些随肉身纵污秽的情欲之人的,更是如此。(彼得后书2:9,10)
简言之,就属灵之义而言,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从属灵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它们都不可贪恋,从属天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同样如此。在此不再赘述。

揭秘启示录 #615

615.“和大雷的声

615.“和大雷的声音”表示主经由新天堂出于神性之爱说话。“闪电,雷轰,响声”表示光照、感知和教导(可参看AR 236节);“七雷发声”表示主经由整个天堂说话(AR 472节)。当主经由天堂说话时,祂从第三层天堂经由第二层天堂说话,因而出于神性之爱经由神性智慧说话,因为第三层天堂处于主的神性之爱,第二层天堂处于祂的神性智慧。当主从高层天堂说话时,祂从来不以其它任何方式说话;这就是“像众水的声音”和“大雷的声音”的意思;“众水(或多水)”是指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大雷”是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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