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7.从属灵之义而言,这些诫命禁止一切违反灵的私欲,也就是说,禁止那些反对教会灵性之物,主要涉及信与仁。若不驯服这些私欲,放任肉体自行其是,那么肉体就会冲进一切罪行。这一点从保罗书信中清楚可知:
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加拉太书5:17)
从《雅各书》也清楚可知: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各书1:14,15)
还可从彼得后书清楚可知:
主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等候审判的日子。那些随肉身纵污秽的情欲之人的,更是如此。(彼得后书2:9,10)
简言之,就属灵之义而言,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从属灵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它们都不可贪恋,从属天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同样如此。在此不再赘述。
355.“玛拿西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服侍和行动的意愿在那些将属于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的人里面。有三样事物按顺序而来,即:对主之爱,智慧和功用,如前所述(AR 352节);此处也是如此,即:相爱,理解力或感知,意愿或行动;这三者同样构成一体,以至于如果其中一个缺失,另两个就什么都不是;以行动来服侍的意愿就是结果,因而是终端,前两者在它里面并共存于其中。“玛拿西”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玛拿西和以法莲的父亲约瑟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教会的属灵之物是意愿的良善,同时也是理解力的真理;正因如此,“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志(voluntary),“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智(intellectual)。“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志(voluntary),因为“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智(intellectual),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何西阿书,那里经常提到以法莲;“玛拿西”因表示教会的意志,所以也表示行动,因为意愿是一切行动的努力,哪里有努力,只要有可能,哪里就有行动。一些地方提到“玛拿西”,如当他出生时(创世记41:50-52);当他被雅各接纳以取代西缅(创世记48:3-5),并被他祝福(创世记48:15, 16);也被摩西祝福时(申命记33:17);还有以赛亚书(9:17-21),诗篇(60:7; 80:2; 108:8)。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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