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7.从属灵之义而言,这些诫命禁止一切违反灵的私欲,也就是说,禁止那些反对教会灵性之物,主要涉及信与仁。若不驯服这些私欲,放任肉体自行其是,那么肉体就会冲进一切罪行。这一点从保罗书信中清楚可知:
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加拉太书5:17)
从《雅各书》也清楚可知: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各书1:14,15)
还可从彼得后书清楚可知:
主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等候审判的日子。那些随肉身纵污秽的情欲之人的,更是如此。(彼得后书2:9,10)
简言之,就属灵之义而言,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从属灵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它们都不可贪恋,从属天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同样如此。在此不再赘述。
332.“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变得像血”表示在他们里面对一切爱之良善的玷污,以及对一切信之真理的歪曲。“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祂的爱之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神性的否认,因而表示对爱之良善的玷污(可参看AR 53节)。由于“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所以“月亮”表示信之真理;事实上,太阳因火而发红,月亮因阳光而发白;火表示爱之良善,光表示源于这良善的真理。关于月亮,也可参看前面引用的经文(AR 53节)。经上说“日头变黑像毛布”,是因为被玷污的良善本身就是邪恶,而邪恶是黑的;经上之所以说“月亮变得像血”,是因为“血”表示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9, 684节)。几乎同样的话论及约珥书中的“日头”和“月亮”:
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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