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7

327.从属灵之义而

327.从属灵之义而言,这些诫命禁止一切违反灵的私欲,也就是说,禁止那些反对教会灵性之物,主要涉及信与仁。若不驯服这些私欲,放任肉体自行其是,那么肉体就会冲进一切罪行。这一点从保罗书信中清楚可知:
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加拉太书5:17)
从《雅各书》也清楚可知: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各书1:14,15)
还可从彼得后书清楚可知:
主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等候审判的日子。那些随肉身纵污秽的情欲之人的,更是如此。(彼得后书2:9,10)
简言之,就属灵之义而言,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从属灵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它们都不可贪恋,从属天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同样如此。在此不再赘述。

揭秘启示录 #278

278.“就是众圣徒

278.“就是众圣徒的祈祷”表示在那些出于属灵的良善和真理敬拜主的人里面的思维,这思维属于源自属仁爱的情感的信仰。“祈祷”是指在那些倾吐祷告的人里面,属于信仰的事物,同时属于仁爱的事物,因为没有它们,祷告或祈祷不是祷告或祈祷,而是空洞的声音。“圣徒”是指那些处于属灵的良善和真理的人(可参看AR 173节)。“香”之所以被称为“众圣徒的祈祷”,是因为香味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经上常说“悦纳的气味”(grateful odor)、“献给耶和华的安息之气”(如出埃及记29:18, 25, 41; 利未记1:9, 13, 17; 2:2, 9, 12; 3:5; 4:31; 6:15, 21; 8:28; 23:13, 18; 26:31; 民数记15:3, 7; 28:6, 8, 13; 29:2, 6, 8, 13, 36; 以西结书20:41; 何西阿书14:7)。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被称为“香”的“祈祷”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位天使拿着金香炉,来站在祭坛旁边,有许多香赐给他,要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在金坛上;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启示录8:3-5)
诗篇:
求你侧耳听我的声音;愿我的祷告如香陈列在你面前!(诗篇1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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