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7

327.从属灵之义而

327.从属灵之义而言,这些诫命禁止一切违反灵的私欲,也就是说,禁止那些反对教会灵性之物,主要涉及信与仁。若不驯服这些私欲,放任肉体自行其是,那么肉体就会冲进一切罪行。这一点从保罗书信中清楚可知:
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加拉太书5:17)
从《雅各书》也清楚可知: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各书1:14,15)
还可从彼得后书清楚可知:
主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等候审判的日子。那些随肉身纵污秽的情欲之人的,更是如此。(彼得后书2:9,10)
简言之,就属灵之义而言,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从属灵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它们都不可贪恋,从属天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同样如此。在此不再赘述。

揭秘启示录 #258

258.启5:2.“

258.启5:2.“我又看见一位强有力的天使,大声宣告”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从内在或深深流入天使和世人的思维,以及调查。宣告的“一位天使”在灵义上是指主,因为一位天使不会出于自己,而是出于主来宣告和教导,但仍貌似出于自己如此行。经上说“强有力的天使”,是因为他用能力行事,用能力宣告的事会从内在或深深流入思维。“大声”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带着能力或力量、活力。它也表示调查,因为如经上接下来所说的,天使问:“有谁配打开那书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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