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7

327.从属灵之义而

327.从属灵之义而言,这些诫命禁止一切违反灵的私欲,也就是说,禁止那些反对教会灵性之物,主要涉及信与仁。若不驯服这些私欲,放任肉体自行其是,那么肉体就会冲进一切罪行。这一点从保罗书信中清楚可知:
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加拉太书5:17)
从《雅各书》也清楚可知: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各书1:14,15)
还可从彼得后书清楚可知:
主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等候审判的日子。那些随肉身纵污秽的情欲之人的,更是如此。(彼得后书2:9,10)
简言之,就属灵之义而言,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从属灵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它们都不可贪恋,从属天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同样如此。在此不再赘述。

揭秘启示录 #18

18.“为地上诸王元

18.“为地上诸王元首的”表示在教会中,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一点从前文可以推知,因为“忠信作见证的”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头生的”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因此,“地上(诸王)元首”表示在教会中,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地上诸王元首”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在圣言的灵义上,“王”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抽象地说,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地”是指教会。这就是“王”和“地”的含义(可参看AR 20, 28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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