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7

327.从属灵之义而

327.从属灵之义而言,这些诫命禁止一切违反灵的私欲,也就是说,禁止那些反对教会灵性之物,主要涉及信与仁。若不驯服这些私欲,放任肉体自行其是,那么肉体就会冲进一切罪行。这一点从保罗书信中清楚可知:
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加拉太书5:17)
从《雅各书》也清楚可知: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各书1:14,15)
还可从彼得后书清楚可知:
主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等候审判的日子。那些随肉身纵污秽的情欲之人的,更是如此。(彼得后书2:9,10)
简言之,就属灵之义而言,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从属灵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它们都不可贪恋,从属天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同样如此。在此不再赘述。

揭秘启示录 #160

160.“因我见你的

160.“因我见你的作为在神面前并不完全”表示他们敬拜的内层没有与主结合。“作为”是指内层和外层,“我知道你的作为”表示主同时看到人的一切内层和外层(参看AR 76节)。当这些作为与主结合时,它们被称为“在神面前是完全的”。要知道,死的敬拜,或仅外在的敬拜会带来主的同在,却不带来结合;而拥有内在生命在里面的外在敬拜既带来同在,也带来结合。因为主与人里面来自主的事物,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结合;除非这些在敬拜里面,否则作为在神面前是不完全的,而是空虚的。在圣言中,论到一个只有虚假和邪恶在里面的人,经上说他是“空虚”的(如马太福音12:44,以及其它地方)。因此,“完全”论及一个拥有真理和良善在里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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