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7

327.在属灵意义上

327.在属灵意义上,这两条诫命禁止违背灵的一切欲望,因而禁止违背教会属灵事物的一切,教会的属灵事物主要与信仰和仁爱有关;因为除非欲望(或私欲、情欲)被征服,否则放纵的肉体就会冲进各种邪恶。因为保罗书信告诉我们:

肉体的欲望和灵相争,灵和肉体相争。(加拉太书5:17)

雅各书:

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各书1:14, 15)

彼得后书:

主把不义的人留到审判的日子受刑罚;尤其那些随从肉体,行在情欲中的人。(彼得后书2:9, 10)

简言之,这两条诫命在属灵意义上回顾了前面给出的所有诫命的属灵意义,并禁止贪恋它们。这同样适用于它们的属天意义;因此,重生细节就没有必要了。


真实的基督教 #89

89.(3)神照着祂

89.(3)神照着祂的神序取了人身。论述神性全能和全知的章节已经说明,神在创造宇宙及其每一个和一切事物时,就把秩序引入了它们;因此,祂在宇宙及其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的全能都是照着祂的秩序律法来进行和运作的。前面(TCR 49-74节)已经连续论述了这些律法。

既然正是神降临,既然如那里所说明的,祂是秩序本身,那么祂若要成为一个实际的人,就有必要在子宫里受孕、孕育,然后出生,接受教育,逐渐获得知识,由此被引入聪明和智慧。因此,就祂的人身而言,祂是和其它婴儿一样的婴儿,和其他孩童一样的孩童,等等;唯一不同的是,祂经历这些发展状态比其他人更快、更充分、更完美。祂照着秩序以这种方式发展,这一点从路加福音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那孩子渐渐长大,灵里强健。耶稣的智慧和年纪或身量,并神和人对祂的喜爱,都一起增长。(路加福音2:40, 52)

祂比其他人成长得更快、更充分、更完美,这一点从路加福音中论到祂的话明显看出来,即:

祂十二岁时,在殿里坐在教师中间,教导他们,凡听见祂的,都希奇祂的理解和对答。(路加福音2:46, 47; 4:16-22, 32)

这种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神序要求一个人要预备自己接受神;他怎样预备自己,神就怎样进入他里面,如同进入祂自己的住处和家;这种预备是通过关于神和属于教会的属灵事物的知识,因而通过聪明和智慧实现的。因为这是一条秩序的律法,人接近和靠近神(他必须完全貌似凭自己这样做)到何等程度,神就在何等程度上接近和靠近人,并在人的内层与他结合。下文(TCR 97-99, 105-106节)将进一步说明,主照着这种秩序发展,甚至直到与父完全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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