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6

326.这两条诫命回

326.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的所有诫命,教导和吩咐不仅绝不可作恶,而且绝不可贪恋它们。因此,十诫不仅与外在人有关,也与内在人有关。一个不作恶,却想作恶的人,仍是在作恶。因为主说:

若有人对别人的妻子动了淫念,他心里就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外在人永远不会成为内在人,也不会与内在人行如一体,除非欲望被除去。主也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

文士和法利赛人哪,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祂在这一整章教导了同样的事。法利赛人的内在就是对第一、二、五、六、七、八条诫命禁止去做的那些事的贪恋。众所周知,主在世时,教导了教会的内在事物,这些内在事物就是不贪恋邪恶。祂如此教导,是为了让内在人与外在人可以合而为一。这就是重新出生或重生,主与尼哥底母谈论了这重生(约翰福音3章)。若不从主那里,没有人能重新出生或重生,从而变成内在人。为使这两条诫命可以回顾前面的所有诫命,并包括禁止贪恋所提到的邪恶,经上首先提到的是房屋,接着是妻子,然后是仆婢、牛驴,最后是邻舍的一切。事实上,房屋涉及随后的一切,因为它包含丈夫、妻子、仆婢和牛驴。接下来提到的妻子又涉及随后的一切,因为她是女主人,就像丈夫是家里的男主人一样;仆婢在他们之下,牛驴则在仆婢之下;最后到来的是在下面或外面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是指邻舍的一切。由此明显可知,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的所有诫命,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无论在广泛意义上还是在严格意义上。


真实的基督教 #716

IV.主和祂的整个救

IV.主和祂的整个救赎完全存在于圣餐中

716.从主的话明显可知,祂完全存在于圣餐中,无论是在祂得了荣耀的人身方面,还是在人身从中发出的神性方面。祂的人身存在于圣餐中,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马太福音:

耶稣拿起饼来,擘开,递给门徒,说,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子,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的血。(马太福音26:26-28; 马可福音14:22-24; 路加福音22:19, 20)

约翰福音:

我就是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吃我肉,喝我血的人有永生,并且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1, 56)

从这些话很明显地看出,在得了荣耀的人身方面的主就在圣餐中。祂也在人身从中发出的神性方面而完全存在于圣餐中,这一点从这句话明显看出来:

祂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

祂以神性从天上降下来,因为经上记着: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3, 14)

又:

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3:35; 16:15)

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10, 11)

以及其它地方。此外,祂的神性无法与祂的人身分离,就像灵魂无法与身体分离一样。因此,当说到在其人身方面的主完全存在于圣餐中时,可以推知,人身从中发出的神性和这人身一起在那里。既然祂的“肉”表示祂的爱之神性良善,祂的“血”表示祂的智慧之神性真理,那么很明显,无论在其神性方面,还是在其得了荣耀的人身方面,主整个都全在于圣餐中;因此,圣餐是属灵的食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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