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6

326.这两条诫命回

326.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的所有诫命,教导和吩咐不仅绝不可作恶,而且绝不可贪恋它们。因此,十诫不仅与外在人有关,也与内在人有关。一个不作恶,却想作恶的人,仍是在作恶。因为主说:

若有人对别人的妻子动了淫念,他心里就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外在人永远不会成为内在人,也不会与内在人行如一体,除非欲望被除去。主也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

文士和法利赛人哪,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祂在这一整章教导了同样的事。法利赛人的内在就是对第一、二、五、六、七、八条诫命禁止去做的那些事的贪恋。众所周知,主在世时,教导了教会的内在事物,这些内在事物就是不贪恋邪恶。祂如此教导,是为了让内在人与外在人可以合而为一。这就是重新出生或重生,主与尼哥底母谈论了这重生(约翰福音3章)。若不从主那里,没有人能重新出生或重生,从而变成内在人。为使这两条诫命可以回顾前面的所有诫命,并包括禁止贪恋所提到的邪恶,经上首先提到的是房屋,接着是妻子,然后是仆婢、牛驴,最后是邻舍的一切。事实上,房屋涉及随后的一切,因为它包含丈夫、妻子、仆婢和牛驴。接下来提到的妻子又涉及随后的一切,因为她是女主人,就像丈夫是家里的男主人一样;仆婢在他们之下,牛驴则在仆婢之下;最后到来的是在下面或外面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是指邻舍的一切。由此明显可知,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的所有诫命,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无论在广泛意义上还是在严格意义上。


真实的基督教 #215

215.在某些情况下

215.在某些情况下,圣言字义的真理不是赤裸的真理,而是真理的表象,就像取自诸如存在于自然界中的那类事物的类比和比较,适合并足以让简单人和孩子理解。但它们同时又是对应,所以是真正真理的容器和住所,是盛纳它的器皿,就像盛好酒的水晶杯,或盛美食的银盘子;或它们也像穿在身体上的衣服,如婴儿的襁褓,或少女的漂亮衣服;它们又像属世人的知识,这些知识包含对属灵真理的感知和情感。被包括、包含、包裹和容纳的赤裸真理本身在圣言的属灵意义中,赤裸良善在圣言的属天意义中。但这一点要从圣言来说明。

耶稣说:

文士和法利赛人哪,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在这段经文中,主通过类比和比较说话,这些类比和比较同时也是对应;祂用了“杯盘”这个词,“杯”不仅意味着,而且还表示圣言的真理,因为“杯”是指酒,而“酒”表示真理。但“盘”是指食物,而“食物”表示良善。因此,“洗净杯盘的里面”表示通过圣言洁净属于意愿和思维的心智内层。“好叫外面也干净了”表示好叫外层也可以如此被洁净,外层是行为和话语;因为这些从内层获得它们的本质。

耶稣又说: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躺在他的大门口。(路加福音16:19, 20)

在这段经文中,主也通过类比和比较来说话,这些类比和比较是对应,并包含属灵事物。“财主”是指犹太民族,犹太民族被称为财主,是因为它拥有包含属灵财富的圣言;他所穿的“紫色和细麻布衣服”表示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紫色”表示圣言的良善,“细麻”表示圣言的真理;他“天天奢华宴乐”表示他们以拥有圣言,并在圣殿和会堂从圣言中听到许多经文为快乐或满足;“讨饭的拉撒路”是指外邦人,因为他们没有圣言;他“躺在财主的大门口”是指这些外邦人被犹太人蔑视和弃绝;他“浑身生疮”表示外邦人因对真理的无知而处于许多虚假。

拉撒路是指外邦人,因为主爱外邦人。如:祂爱从死里复活的拉散路(约翰福音11:3, 5, 36);他被称为主的朋友(约翰福音11:11);与主一同坐席(约翰福音12:2)。从这两段经文可以清楚看出,圣言字义的真理和良善就像器皿,或像赤裸的良善和真理的衣服,这两者就隐藏在圣言的属灵和属天意义中。

既然这就是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那么可推知,那些拥有神性真理,并相信圣言在其深处从内在是神圣神性的人,尤其那些相信圣言凭其属灵和属天意义而具有这种性质的人,当在来自主的光照状态下阅读圣言时,就会在属世之光中看到神性真理。因为圣言灵义所在的天堂之光流入圣言字义所在的属世之光,并光照人的理智能力(理智能力被称为理性),使它看到并承认神性真理,无论是在它们显而易见的地方,还是在它们隐藏的地方。对有些人来说,这些真理与天堂之光同时流入,有时甚至是在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事实的时候流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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