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6.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的所有诫命,教导和吩咐不仅绝不可作恶,而且绝不可贪恋它们。因此,十诫不仅与外在人有关,也与内在人有关。一个不作恶,却想作恶的人,仍是在作恶。因为主说:
若有人对别人的妻子动了淫念,他心里就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外在人永远不会成为内在人,也不会与内在人行如一体,除非欲望被除去。主也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
文士和法利赛人哪,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祂在这一整章教导了同样的事。法利赛人的内在就是对第一、二、五、六、七、八条诫命禁止去做的那些事的贪恋。众所周知,主在世时,教导了教会的内在事物,这些内在事物就是不贪恋邪恶。祂如此教导,是为了让内在人与外在人可以合而为一。这就是重新出生或重生,主与尼哥底母谈论了这重生(约翰福音3章)。若不从主那里,没有人能重新出生或重生,从而变成内在人。为使这两条诫命可以回顾前面的所有诫命,并包括禁止贪恋所提到的邪恶,经上首先提到的是房屋,接着是妻子,然后是仆婢、牛驴,最后是邻舍的一切。事实上,房屋涉及随后的一切,因为它包含丈夫、妻子、仆婢和牛驴。接下来提到的妻子又涉及随后的一切,因为她是女主人,就像丈夫是家里的男主人一样;仆婢在他们之下,牛驴则在仆婢之下;最后到来的是在下面或外面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是指邻舍的一切。由此明显可知,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的所有诫命,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无论在广泛意义上还是在严格意义上。
199.主在世时通过对应关系说话,也就是说,当主属世地说话时,祂也属灵地说话,这一点可从祂的比喻看出来,其中每句话里面都有一个灵义。以十个童女的比喻为例。祂说: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个是聪明的,五个是愚拙的。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随身带油。聪明的拿着灯,又带着油在器皿里。新郞迟延的时候,她们都打盹、睡着了。半夜有喊叫,看哪,新郎来了,你们出来迎接他。那时那些童女就都醒过来收拾灯。愚拙的对聪明的说,请分点油给我们,因为我们的灯要灭了。但聪明的回答说,恐怕不够你我用的;不如你们到卖油的那里为自己买吧。她们去买的时候,新郎到了,那预备好了的,同他进去赴婚筵,门就关了。其余的童女随后也来了,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他却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除了那些知道圣言有灵义,并知道灵义的性质,或灵义是什么的人外,没有人能看出,所有这些细节里面都有灵义,因而有一种神性神圣性。在灵义上,“天国”是指天堂和教会;“新郎”是指主;“婚筵(即婚礼)”是指主通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而与天堂和教会的婚姻;“童女”是指那些构成教会的人;“十”是指所有或全部;“五”是指某一部分;“灯”是指属于信仰的事物;“油”是指属于爱之良善的事物;“睡”和“醒”是指人在世上的属世生活和他死后的属灵生活;“买”是指为自己获取;“到卖油的那里买油”是指死后从其他人那里为自己获取爱之良善;由于那时,爱之良善再也无法获取,所以尽管她们拿着灯和买来的油来到婚筵的门口,但新郎还是对她们说:“我不认识你们。”这是因为人在世上的生命结束后,仍是他活在世上的样子。由此清楚可知,主只通过纯粹的对应说话,这是因为祂出于在祂里面并属于祂的神性说话。由于“童女”表示那些构成教会的人,所以在预言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童女或处女和女子或女儿。由于“油”表示爱之良善,所以教会的一切圣物都用油来膏抹。其它比喻和主所说的一切话都是如此。这就是为何主说,祂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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