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6.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的所有诫命,教导和吩咐不仅绝不可作恶,而且绝不可贪恋它们。因此,十诫不仅与外在人有关,也与内在人有关。一个不作恶,却想作恶的人,仍是在作恶。因为主说:
若有人对别人的妻子动了淫念,他心里就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外在人永远不会成为内在人,也不会与内在人行如一体,除非欲望被除去。主也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
文士和法利赛人哪,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祂在这一整章教导了同样的事。法利赛人的内在就是对第一、二、五、六、七、八条诫命禁止去做的那些事的贪恋。众所周知,主在世时,教导了教会的内在事物,这些内在事物就是不贪恋邪恶。祂如此教导,是为了让内在人与外在人可以合而为一。这就是重新出生或重生,主与尼哥底母谈论了这重生(约翰福音3章)。若不从主那里,没有人能重新出生或重生,从而变成内在人。为使这两条诫命可以回顾前面的所有诫命,并包括禁止贪恋所提到的邪恶,经上首先提到的是房屋,接着是妻子,然后是仆婢、牛驴,最后是邻舍的一切。事实上,房屋涉及随后的一切,因为它包含丈夫、妻子、仆婢和牛驴。接下来提到的妻子又涉及随后的一切,因为她是女主人,就像丈夫是家里的男主人一样;仆婢在他们之下,牛驴则在仆婢之下;最后到来的是在下面或外面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是指邻舍的一切。由此明显可知,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的所有诫命,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无论在广泛意义上还是在严格意义上。
14.(7)凡不承认神的人都被逐出教会,并被定罪或受到诅咒。凡不承认神的人都被逐出教会,因为神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被称为神学的神性事物或神性真理就是那构成教会的。因此,否认神就是否认属于教会的一切;正是这种否认将人逐出教会;因此,不是神,而是这个人将自己逐出教会。他也被定罪或受到诅咒,因为凡被逐出教会的人也被逐出天堂;事实上,地上的教会与天使天堂就像人的内在与外在,或属灵层与属世层那样构成一体。神如此创造人,是为了他可以在内在方面在灵界,在外在方面在自然界。因此,他被造为这两个世界的原住民,以便属于天堂的属灵层可以被植入属于世界的属世层,就像种子播种在地里一样,人因此可以变得稳固,并持续到永恒。
一个因否认神而将自己逐出教会,从而逐出天堂的人,在其意愿及其欢快的爱方面就关闭了他的内在人,因为人的意愿是他爱的容器,并成为爱的居所。但他无法在其理解力方面关闭他的内在人,因为他若能关闭,并且已经关闭了,将不再是人。然而,他的意愿之爱会用虚假迷恋理解力的高层区域,使这些区域变得愚蠢;因此,理解力向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关闭,从而越来越反对神和教会的属灵事物。人就这样切断了与天堂天使的交流,当如此切断时,他就与地狱的撒但交流,完全像他们一样思考;所有撒但都否认神,并愚蠢地思想神和教会的属灵事物,与他们结合的人也是如此。
当这样一个人在灵里时,也就是当独自一人时,他允许自己的思维被他所想象,并允许在自己里面滋生的邪恶和虚假的快乐引导。这时他认为神不存在,只是从讲台发出的一个词,好让普通民众遵守正义的法律,也就是社会法律。他还认为让牧师们喋喋不休地谈论神的圣言就是一堆传教士的故事或异象的记录集,其神圣性源于权威。此外,十诫或教理问答只是一本小册子,在童年时期使用后,或被孩子们翻烂时,就可以丢弃了,因为它教导当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谁不能从民法中获知这些事?他认为教会是简单、轻信和意志薄弱之人的会众,他们看到了他们看不到的东西。他认为人,包括他自己,就像野兽,这两者死后的生命是一样的。
他的内在人就是这样想的,无论他的外在人说得多么不同。因为如刚才所述,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内在构成这个人,被称为灵,死后继续活着;而外在被埋进坟墓,他在外在上能通过过一种道德的生活来扮演伪善者;但在他死亡时,他因否认神而被定罪或受到诅咒。每个人就其灵而言,都与灵界中的同类相联系,并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我经常被允许看到人们的灵仍然活着,有的在天使社群,有的在地狱社群。我还允许与他们交谈数日;我感到惊讶的是,一个人在过着肉身生活时,竟然对灵的生活一无所知。由此清楚可知,凡否认神的人都已经在受诅咒者当中了,或说已经被定罪了,死后就归到自己的同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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