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6.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的所有诫命,教导和吩咐不仅绝不可作恶,而且绝不可贪恋它们。因此,十诫不仅与外在人有关,也与内在人有关。一个不作恶,却想作恶的人,仍是在作恶。因为主说:
若有人对别人的妻子动了淫念,他心里就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外在人永远不会成为内在人,也不会与内在人行如一体,除非欲望被除去。主也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
文士和法利赛人哪,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祂在这一整章教导了同样的事。法利赛人的内在就是对第一、二、五、六、七、八条诫命禁止去做的那些事的贪恋。众所周知,主在世时,教导了教会的内在事物,这些内在事物就是不贪恋邪恶。祂如此教导,是为了让内在人与外在人可以合而为一。这就是重新出生或重生,主与尼哥底母谈论了这重生(约翰福音3章)。若不从主那里,没有人能重新出生或重生,从而变成内在人。为使这两条诫命可以回顾前面的所有诫命,并包括禁止贪恋所提到的邪恶,经上首先提到的是房屋,接着是妻子,然后是仆婢、牛驴,最后是邻舍的一切。事实上,房屋涉及随后的一切,因为它包含丈夫、妻子、仆婢和牛驴。接下来提到的妻子又涉及随后的一切,因为她是女主人,就像丈夫是家里的男主人一样;仆婢在他们之下,牛驴则在仆婢之下;最后到来的是在下面或外面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是指邻舍的一切。由此明显可知,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的所有诫命,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无论在广泛意义上还是在严格意义上。
105.主之所以经历这两种状态,即倒空的状态和荣耀的状态,是因为实现合一的其它方法根本不可能存在;只有这个方法符合神序,而神序是不可改变的。神序要求人应安排自己接受神,预备自己成为容器和住所,使神可以进入并住在其中,如同住在自己圣殿中。人必须貌似出于自己这样做,但又必须承认这是出于神。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他感觉不到神的同在和运作,尽管神以最亲密的同在而在人里面运作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每个人都要照着这个秩序发展,并且必须照着它发展,才能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主也必须以同样的方式发展,才能使祂的属世人身变成神性。这就是为何祂向父祷告,行父的旨意,并将祂所做和所说的一切都归于父,这也是为何祂在十字架上大声喊道:“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因为在这种状态下,神似乎不在场;但这种状态过后,另一种状态,即与神结合的状态,就到来了;在这种状态下,人仍像以前一样行事,但现在却从神行事;他现在也不需要像以前一样将他所意愿和所做的的一切良善,并他所思考和所说的一切真理都归于神,因为这种承认已经铭刻在他心里,从而内在于他的一切行为和话语中。主以同样的方式将自己与祂的父合一,父也将自己与祂合一。简言之,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将它变成神性,就像祂使人重生,也就是使他成为属灵的一样。
关于自由意志(TCR 463-508节)、仁爱(TCR 392-462节)和信仰(TCR 336-391节),以及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的章节将充分说明,每个人若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都要经历两种状态,他通过第一种状态进入第二种状态,因而从世界进入天堂。此处只需注意,在被称为改造状态的第一种状态下,人完全有自由照着他理解力的理性行事;在第二种状态,即重生状态下,他同样有这种自由;但这时他出于来自主的一种新爱和新聪明而意愿、行动、思考和说话。因为在第一种状态下,理解力发挥主导作用,意愿发挥次要作用;而在第二种状态下,意愿发挥主导作用,理解力发挥次要作用;但理解力仍出于意愿行动,而不是意愿通过理解力行动。良善和真理、仁爱和信仰,并内在人和外在人的结合,以同样的方式实现。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