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3

323.从属天之义来

323.从属天之义来看,“作假见证”是指开口亵渎主与圣言,因而将真理逐出教会。因为主是真理本身,圣言也是。相反,“作证”表示说真理,而“证言”表示真理本身。这就是为何十诫被称为“证言”(注:圣经译为“法版”或“约版”)(出埃及记25:16,21,22;31:7,18;32:15;40:20;利未记16:13;民数记17:4,10)。因为主是真理自身,所以祂凭自己说祂作见证。主是真理自身(约翰福音14:6;启示录3:7,14)。祂作见证,祂本人就是自己的见证(约翰福音3:11;8:13-19;15:26;18:37,38)。

揭秘启示录 #87

87.启2:7.“灵

87.启2:7.“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表示凡理解的人,都应当服从圣言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将属于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之人的教导。“听”既表示感知,也表示服从,因为一个人注意,是为了感知和服从。“听”表示这两者,这一点从常用语明显看出来,在常用语中,一个人会说“倾听”和“听从”某人;后者表示服从,前者表示感知。“听”具有这两种意义,这是由于对应关系;因为在天上,那些处于感知,同时处于服从的人就在耳朵的区域。由于“听”表示这两者,所以主经常说:
凡有耳的,就让他听。(马太福音11:15; 13:43;马可福音4:9, 23; 7:16;路加福音8:8; 14:35)
同样的话又说给了众教会,这从启2:11, 17, 29; 3: 6, 13, 22明显看出来。向众教会说话的“灵”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众教会”表示基督教界的整个教会。“神的灵”,也就是“圣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51节);由于所指的是整个教会,所以经上不是说“灵向教会(church)所说的话”,而是说“灵向众教会(churchs)所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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