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3

323.从属天之义来

323.从属天之义来看,“作假见证”是指开口亵渎主与圣言,因而将真理逐出教会。因为主是真理本身,圣言也是。相反,“作证”表示说真理,而“证言”表示真理本身。这就是为何十诫被称为“证言”(注:圣经译为“法版”或“约版”)(出埃及记25:16,21,22;31:7,18;32:15;40:20;利未记16:13;民数记17:4,10)。因为主是真理自身,所以祂凭自己说祂作见证。主是真理自身(约翰福音14:6;启示录3:7,14)。祂作见证,祂本人就是自己的见证(约翰福音3:11;8:13-19;15:26;18:37,38)。

揭秘启示录 #706

706.“免得赤身而

706.“免得赤身而行,叫他们见他羞耻”表示免得他们与那些没有处于真理的人联系在一起,也免得他们的地狱之爱出现。“赤身而行”表示没有真理的生活。“赤身的羞耻”,或私处表示污秽的爱,也就是地狱之爱;由于经上说“免得叫他们见羞耻”,所以它表示免得这些爱出现。“赤身”表示对真理的无知,“赤身的羞耻”表示地狱之爱(参看AR 213节)。这些话是对那些将属于主的新教会之人说的,好叫他们学习真理,并留在其中,因为没有真理,他们与生俱来的邪恶,也就是地狱之爱,无法移除。没有真理,人的确可以像一个基督徒一样生活,但这只是在世人面前,而不是在天使面前。他们当学习的真理与主有关,也与他们当照之生活的诫命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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