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3

323.从属天之义来

323.从属天之义来看,“作假见证”是指开口亵渎主与圣言,因而将真理逐出教会。因为主是真理本身,圣言也是。相反,“作证”表示说真理,而“证言”表示真理本身。这就是为何十诫被称为“证言”(注:圣经译为“法版”或“约版”)(出埃及记25:16,21,22;31:7,18;32:15;40:20;利未记16:13;民数记17:4,10)。因为主是真理自身,所以祂凭自己说祂作见证。主是真理自身(约翰福音14:6;启示录3:7,14)。祂作见证,祂本人就是自己的见证(约翰福音3:11;8:13-19;15:26;18:37,38)。

揭秘启示录 #696

696.“他们因痛苦

696.“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不能忍受真理。这痛苦不是指虚假所产生的痛苦,因为这些虚假不会给他们带来任何痛苦,这痛苦是指真理所产生的痛苦,因而是指他们不能忍受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不会听真理,“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承认,因为舌头为说话,属灵地说,为承认而服务于思维;“咬舌头”表示阻止思维听真理。这就是“咬舌头”的含义,这一点无法从圣言中得到证实,因为这句话在别的地方没有出现;但我得以从灵界的经历中得知这一点,在灵界,如果有人谈论信之真理,那些无法忍受听到真理的灵人就会用牙齿咬住舌头,也咬住嘴唇,并诱使其他人也用牙齿压住舌头和嘴唇,甚至到了造成痛苦的地步。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不能忍受真理。“舌头”作为说话的器官,表示思维和承认,也表示真理的教义(参看AR 2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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