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3

323.从属天之义来

323.从属天之义来看,“作假见证”是指开口亵渎主与圣言,因而将真理逐出教会。因为主是真理本身,圣言也是。相反,“作证”表示说真理,而“证言”表示真理本身。这就是为何十诫被称为“证言”(注:圣经译为“法版”或“约版”)(出埃及记25:16,21,22;31:7,18;32:15;40:20;利未记16:13;民数记17:4,10)。因为主是真理自身,所以祂凭自己说祂作见证。主是真理自身(约翰福音14:6;启示录3:7,14)。祂作见证,祂本人就是自己的见证(约翰福音3:11;8:13-19;15:26;18:37,38)。

揭秘启示录 #688

688.“你给他们血

688.“你给他们血喝,他们是应得的”表示按照主的圣治,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都确认唯信的人被允许歪曲圣言的真理,使他们的生命充满这些被歪曲的真理。“喝血”表示不仅歪曲圣言的真理,还使他们的生命充满这些被歪曲的真理;因为喝的人就归为己有,并充满。经上说“他们是应得的”,因为那些接受唯信,并照之生活的人在生活上处于邪恶,邪恶在他们里面运作这一切;论到那些处于邪恶的人,经上在此说“他们是应得的”,就好像我们论到世上那些为自己的恶行受到惩罚的人说,他们应该受到惩罚一样。至于与这个主题有关的圣治,可参看前文(AR 6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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