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3

323.从属天之义来

323.从属天之义来看,“作假见证”是指开口亵渎主与圣言,因而将真理逐出教会。因为主是真理本身,圣言也是。相反,“作证”表示说真理,而“证言”表示真理本身。这就是为何十诫被称为“证言”(注:圣经译为“法版”或“约版”)(出埃及记25:16,21,22;31:7,18;32:15;40:20;利未记16:13;民数记17:4,10)。因为主是真理自身,所以祂凭自己说祂作见证。主是真理自身(约翰福音14:6;启示录3:7,14)。祂作见证,祂本人就是自己的见证(约翰福音3:11;8:13-19;15:26;18:37,38)。

揭秘启示录 #600

600.启13:14

600.启13:14.“他因赐他在兽面前所行的迹象,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表示他们通过见证和证明把教会之人引入错误。“迷惑”表示引入错误;“住在地上的人”表示改革宗教会的人,如前所述(AR 578, 588, 597节);赐给他在那兽面前所行的“迹象”表示见证和证明(AR 598, 599节);迹象行在面前的“从海里上来的兽”表示平信徒当中的那龙的信仰(AR 567节);行迹象、在别的地方被称为假先知的“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神职人员当中的那龙的信仰(AR 594节)。主在马太福音(24:24-26)中说了类似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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