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3

323.从属天之义来

323.从属天之义来看,“作假见证”是指开口亵渎主与圣言,因而将真理逐出教会。因为主是真理本身,圣言也是。相反,“作证”表示说真理,而“证言”表示真理本身。这就是为何十诫被称为“证言”(注:圣经译为“法版”或“约版”)(出埃及记25:16,21,22;31:7,18;32:15;40:20;利未记16:13;民数记17:4,10)。因为主是真理自身,所以祂凭自己说祂作见证。主是真理自身(约翰福音14:6;启示录3:7,14)。祂作见证,祂本人就是自己的见证(约翰福音3:11;8:13-19;15:26;18:37,38)。

揭秘启示录 #596

596.启13:12

596.启13:12.“他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表示他们已经确认“龙”所表示的信条,这些信条被平信徒接受,并因此而盛行。所表示的是这一点,这可从前面关于龙赐给那从海里上来的兽的权柄的解释看出来(AR 575, 579节);由于这兽,也就是假先知,在龙面前施行那权柄,所以所表示的,只是他们通过确认使这些信条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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