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3

323.从属天之义来

323.从属天之义来看,“作假见证”是指开口亵渎主与圣言,因而将真理逐出教会。因为主是真理本身,圣言也是。相反,“作证”表示说真理,而“证言”表示真理本身。这就是为何十诫被称为“证言”(注:圣经译为“法版”或“约版”)(出埃及记25:16,21,22;31:7,18;32:15;40:20;利未记16:13;民数记17:4,10)。因为主是真理自身,所以祂凭自己说祂作见证。主是真理自身(约翰福音14:6;启示录3:7,14)。祂作见证,祂本人就是自己的见证(约翰福音3:11;8:13-19;15:26;18:37,38)。

揭秘启示录 #588

588.启13:8.

588.启13:8.“凡住在地上,名字没有记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他”表示除了那些信主的人外,改革宗教会的所有人都承认“龙”和“兽”所指的这异端教义在教会中是神圣的,或说是教会的神圣信条。“拜”表示承认是教会的神圣事物或神圣信条,如前所述(AR 579-580节);“凡住在地上的人”表示改革宗教会的所有人(AR 558节);“名字没有记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表示除了那些信主的人外;“名字”表示在其品质方面的这些人(AR 81, 122, 165节);“生命册”表示主的圣言和关于祂的一切教义(AR 256, 257, 259, 469节);由于来自圣言的教会的一切教义都指向这一点,即:他们当信主,所以“名字记在羔羊生命册上”在此是指这一点。关于对主的信,可参看前文(AR 67, 5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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