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3

323.从属天之义来

323.从属天之义来看,“作假见证”是指开口亵渎主与圣言,因而将真理逐出教会。因为主是真理本身,圣言也是。相反,“作证”表示说真理,而“证言”表示真理本身。这就是为何十诫被称为“证言”(注:圣经译为“法版”或“约版”)(出埃及记25:16,21,22;31:7,18;32:15;40:20;利未记16:13;民数记17:4,10)。因为主是真理自身,所以祂凭自己说祂作见证。主是真理自身(约翰福音14:6;启示录3:7,14)。祂作见证,祂本人就是自己的见证(约翰福音3:11;8:13-19;15:26;18:37,38)。

揭秘启示录 #274

274.启5:8.“

274.启5:8.“当他拿书卷的时候”表示当主决定施行审判,由此将天堂里和地上的一切都带回到秩序中时。“拿书卷”并打开它,表示检查所有人的生命状态,并照各人的状态审判各人,如前所述。因此,此处“他拿书卷”表示主施行最后审判的决定。由于施行最后的审判,是为了将天堂里的一切都带回到秩序中,并通过天堂将地上的一切都带回到秩序中,所以“拿书卷”也表示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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